Page 83 - 《社会》2020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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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立法讨论中,学界和立法参与者对于中国的现代家庭制度是该以“个
人主义优先”为原则,还是以“家庭主义优先(家属主义优先、家族主义
优先)”或“国家主义优先”为原则,对传统的家族主义价值和制度应该
如何评价,又应该怎样保存和废除等问题,一直存在分歧或争议。 这期
间虽然有妥协和反复, 但个人权利的逐步确立和家庭制度的逐步民主
化、现代化是基本的变革方向。 9
1949 年以来, 中国的家庭制度在不同历史时期经历了价值目标的
重大转变。 其中,个人主义和国家主义之间的徘徊在部分历史时刻走向
了极端,对个体、社会和国家都产生了消极影响。 10 其背景中不乏国家
和社会之间的价值博弈。 20 世纪 70 年代末 80 年代初, 中国曾出现一
个由自下而上与自上而下良性互动而形 成 的家庭化 的社会转 变 过 程
(陈映芳,2015)。 而 90 年代的经济体制转变和市场化运动不仅进一步
推进了社会生活保障的家庭化, 还带来了国家主导的家庭主义意识形
态的复兴。 邓小平在著名的 1992 年南巡讲话中特别提到:“欧洲发达国
家的经验证明,没有家庭不行,家庭是个好东西。 都搞集体性质的福利
会带来社会问题,比如养老问题,可以让家庭消化。欧洲搞福利社会,由
国家、社会承担,现在走不通了。 老人多了,人口老化,国家承担不起,
社会承担不起,问题就会越来越大。 我们还要维持家庭。 全国有多少老
人,都是靠一家一户养活的。 中国文化从孔夫子起,就提倡赡养老人。 ”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2004:1338)到 2015 年,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更
是对家庭价值之于民族文化和国家发展的意义作了进一步的阐发:“家
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 不论时代发生多大变化,
不论生活格局发生多大变化,我们都要重视家庭建设,注重家庭、注重
家教、注重家风,紧密结合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扬光大
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促进家庭和睦,促进亲人相亲相爱,促进下一
代健康成长,促进老年人老有所养,使千千万万个家庭成为国家发展、
9. 以民国的亲属法为例,该法律以个人为本位,在亲属关系中以父系亲和母系亲并重,
对亲属的类别、关系等都有明确界定。 在法律形式上实现了亲属制度从传统型向现代型
的转变。 连同民法的继承编等,民国的民法确立了男女的法律地位上的平等,也注重维
护子女的独立法律人格(栗明辉,2002;李刚,2005;陈映芳,2010)。
10. 一种意见认为,新中国宪法史中曾形成了四种典型的家庭观念形态 :作为革命对象
的家庭、象征个体自由的家庭、再政治化 的家庭和个体 与国家价值适度平衡的家庭(唐
冬平,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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