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0 - 《社会》2020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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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值暧昧抑或目标分异
即引发社会热议,其中不乏质疑和反对的声音。 3
有关“离婚冷静期”的入法问题,自 2018 年民法典草案面世以来,
历经全国人大常委员的三次审议, 其间民众也持续地表达了各种反对
意见。 4 最后出台的正式法规对这一条的坚持,可以视为体现了提高离
婚门槛的国家意志。 但是,对于这一条看似以家庭主义为价值宗旨和以
维护婚姻家庭稳定为目标的法规的立法意图, 立法者在面向公众所作
的意义阐释中却语焉不详。 比如, 最高法院副院长李少平在接受采访
时, 将设置限制性条件的目的解释为为了帮助人们更慎重地行使离婚
权利。 5 这种说法是以当事人可能存在的理性行为能力不足为由,对个
人主义原则和家庭主义原则的价值分歧作了模糊的处理。 这显示了立
法主体的某种尴尬:即使有以法律手段降低离婚率的主观意图,却不能
或不宜旗帜鲜明地主张以限制个体离婚权的方式来申张家庭主义原则。
相对于官方对维护家庭稳定的政策目标这样一种模糊的说明,各
种反对意见则较为清晰地表达了对个体权利 (离婚自由和离婚申请人
免受家暴威胁的权利)和当事人具备理性选择的行为资格的主张。 一些
网民还认为,抬高离婚门槛的新政策不仅无助于维护家庭稳定,相反,
还可能会降低人们的结婚意愿,导致社会的去家庭化。
政策 目标 的 混 淆 不 清 一直 是 中国 家 庭政 策 研 究 的 主 要 问 题 之 一
(陈卫民,2012)。 本次立法实践再一次显示,不同主体对于具体的婚姻
(接上页) 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 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 申 请 发 给离 婚 证;未申
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五款规定,经人民法院判决
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3. 在新浪微博上,该话题有超过 15 万条的讨论,甚至有的单条微博评论数量将近 7 万
条。 网友几乎“全票”反对。 有人大代表(作家蒋胜男)在接受记者访问时,明确表示反对
“离婚冷静期”,建议民法草案删除“离婚冷静期”。 相关内容参见羚羊学院:“民法典‘离
婚冷静期’被骂两周,网友:那要不要设置结婚冷静期? ”,百度网(https://baijiahao.baidu.
com/s?id=1668126725364275652&wfr=spider&for=pc,2020-05-30)。
4. 关于离婚 冷静期 ,民法典正式出台前,包括《人民 日报》在 内的 各 大媒体 曾作 过各 种
民意调查,结果显示,绝大多数人表达了反对意见。 如由“@ 三联生活周刊”发起的“你支
持引入婚姻冷静期吗? ”的微博投票中,截至 2020 年 5 月 21 日 14 时,有 7.8 万人参与投
票,其中,“不支持”的有 6.1 万票,占全部投票人数的 78.2%,而支持者仅占 19.23%;“@
中 国 日报 ”也 发起“是 否支持 离 婚 冷 静 期 写 入 民 法 典草 案 ”的 投 票 , 在 投 票 的 3.7 万 人
中,有 3.1 万人选择“不支持”。 相关内容参见新浪舆情通:“‘离婚冷静期’话题重启,网
友称‘结 婚 才 需要 冷 静 ’”, 搜 孤 网(https://www.sohu.com/a/396730292_100229879?_trans_ =
060005_xxhd,2020-06-07)。
5. 参见“最高法副院 长谈设 立离婚 冷静期 出发点”, 观察者 网(https://www.guancha.cn/
politics/2020_05_25_551600.shtml?s=zwyxgtjbt,2020-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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