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1 - 《社会》2020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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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2020·6

           特(La Fayette)甚至主张模仿美国国会制召集国民议会,并确立定期召
           集此会的宪章(马迪厄,2011:28)。 这些举措得到第三等级尤其是市民
           阶层的支持。 在反抗王权上, 第三等级一度与特权贵族站在一起;然
           而,1789 年三级会议的召开, 却加剧了第三等级与特权贵族之间的分
           裂和斗争。 按照旧有规定,三级会议召集时,每个等级的代表人数相
           等、 分厅议事并按等级进行表决。 贵族们试图维持 1614 年的旧有规
           定,而第三等级则要求人数加倍、合厅议事并按人头进行表决。 贵族们
           试图维持自己的特权,第三等级则要求废除贵族和教会的特权,实现
           权利平等。 最终,第三等级冲垮了刚刚复兴的三级会议,把自身构建为
           一个现代大众议会, 即国民公会 ( 1789 年 6 月 17 日)。 从 1789 年到
           1791 年,所有享有特权的团体都被废除。 法国被视为一个不可分割的
           整体,只承认个体公民的权利,并且所有人在法律面前都是自由和平
           等的(Myers,1975:11)。 此后,在经历了多次革命与复辟、市民阶层与
           王权之间的斗争之后,直到第三共和国时期,议会制政府才最终得以
           确立。
               可见,从等级制会议向现代议会制发展的过程中,存在着一种双重
           的延续性。 一方面,现代议会制继承了等级制会议借助少数“代表”,通
           过协商、讨价还价和约定来制定法律,制约行政权力,以维护基本权利
           的法治国理念和制度框架。 另一方面,更为重要的是,无论是在过去的
           等级制会议中,还是在 19 世纪的议会制中,上述法治国理念和政治制
           度在运作上都依赖于一个带有等级制或精英特征的社会结构。 过去,各
           等级之所以能够与君主在等级制会议上讨价还价, 实际上是基于以下
           社会条件:在整个社会层面上,各个等级能够自行武装并组织起来,凭
           武力去挑战君主的权力地位,并对最高治权(imperium)进行分割。 此时
           的君主还没有像后来的绝对君主或现代国家那样能够垄断所有行政工
           具和暴力,因而不得不考虑各个等级的意见、寻求他们的帮助。 整个 19
           世纪,旧贵族在地方仍然拥有非常高的社会声望,并能够经由政党在议
           会中施加政治影响力。 从长远来看, 无论是国家和政党中官僚制的扩
           展,还是经济领域中现代资本主义工商业的发展,都推动了等级荣誉的
           齐平化,而不利于贵族等级维持其社会地位和声望。 一个因市场经济地
           位而划分的阶级社会逐渐取代了旧有的等级社会。 在此,市民阶层凭借
           财富和教育而占据优势地位。 不过,当市民阶层在与绝对君主的斗争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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