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4 - 《社会》2020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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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与政治共同体的关系:从“弗莱堡演讲”到“经济与社会”的两条思路

                形式不等于民族性本身, 这强烈地让我们联想到孟德斯鸠更早也更为
                深刻的表达。 在孟德斯鸠那里,无论是征服还是商业精神,都是作为一
                种超出民族(ethnos)的民风来写作的。 对韦伯来说,政治体的实现为什
                么不会和民族性重合, 只有在更深入地了解到现代国家的特质之后才
                能回答, 这个问题也正是他通过政治共同体的思路再度进入民族的思
                考线索。

                     三、政治共同体与民族

                    (一)强力与和平
                    从定义民族的修辞结构来说, 勒南和韦伯颇有些相似。 在勒南笔
                下,民族性是遗忘和记忆之间的二律背反。 民族的发育甚至会使因征服
                而形的内外之别被消解, 共同记忆也就首先建立在这种“遗忘”(oubli)
                的基础上。 这明显带有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中对征服波斯的亚历
                山大的著名论述的影子。            30  但勒南的遗忘是为了新的记忆,即创建一种
                值得为“国家”牺牲的道德意识(Renan,2018:262)。 民族的生成就是实
                现了从遗忘到共同记忆的过程。 而在韦伯笔下,民族的发育需要借助政
                治共同体的概念对强力的改变。 正是借助政治共同体,强力从不分内外
                的威慑转变为一种“公认”的正当性,民族性成为从普遍威胁到共同面
                对生死所结成的团结。
                    政治共同体被韦伯视为“以强力为后盾,对领土及居住在上面的人
                宣称可形成有秩序的支配”的能力(Weber,2009:58)。 在韦伯笔下,政治
                共同体的核心是实现统治秩序的集团。 这个秩序加诸特定的领土和人
                民,但这样的政治集团未见得以领土和人民为宗旨,也可以是为自己谋
                求领土的扩张。 韦伯定义政治共同体的方式与他在《社会学基本概念》
                最后一节的手法相同,都是定义治者而不是被治者,且都是从治者一个
                特别的能力———如何宣称自己可以实现土地和人民的秩序———来进行
                定义(Landfrieden)(Weber,2009:63)。 这是和民族定义的最大反差。 在韦
                伯的定义中,领土和人民没有自身的形式(无论是聚落形态、血缘或是

                30.“他反对那些主张把希腊人当作主人而把波斯人当奴隶的人们;他只想把这两个民族联
                合起来,并且把征服民族和被征服民族的界限消除。在完成征服以后,他抛弃了他曾经利用作
                为进行征服的理由的一切成见,他采用了波斯人的风俗,以免波斯人因须随从希腊人的风俗
                而感到忧伤。 ”(孟德斯鸠,2004: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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