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6 - 《社会》2020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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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与政治共同体的关系:从“弗莱堡演讲”到“经济与社会”的两条思路
这样看来, 看似激烈乃至武断的弗莱堡演讲中其实包含了围绕民
族权力的理论困难。 第一,如果被弗莱堡演讲视为政治经济学价值基础
的民族本身依赖于一个中立性的国家, 一个以中立性为其力量来源的
现代国家,何以保证国家可以在世俗中代理民族? 第二,如果韦伯选择
用权力而不是同质性的根基要素来定义民族, 这种权力定义的民族如
何实质性地超出根基论的定义? 这两个困难要求我们更深入地讨论韦
伯是如何理解民族的。
战后一代学者对韦伯民族论的浓厚兴趣, 多以第二帝国的“现实
政治”的含义为入手点。 韦伯对民族的定义的确体现了一战前后民族
帝 国 主 义 说 法 的 色 彩 , 契 合 了 瑙 曼 (Friedrich Naumann)、 梅 尼 克
( Friedrich Meinecke)、特 洛 尔 奇(Ernest Troeltsche)等 人 对 国 族 与 国 家 、
君主与人民的关系在一战前夕的重新思考(Iggers,1984:231)。 11 不过,
自19 世纪 60 年代直到一战的半个世纪, 国族的上升和在这一趋势下
不同国家实现国族道路的差别,远不止是“现实政治”的问题。 12 非常有
可 能 的 是 , 韦 伯 固 然 不 是 民 族 主 义 研 究 中 所 称 的 “根 基 论 ”
( primordialism)者,但他对民族的理解又绝不只是反根基论意义上的文
化与政治观。 13 事实上,我们更容易误解的,恰恰是认为韦伯把赫尔德
所代表的民族是语言共同体的说法像对待根基论那样予以否认(例如
蒙森,2016:52-53)。 正如下文所要解释的,当韦伯从政治体的思想来
理解民族的时候,他并没有忘记赫尔德在民族的机体中看到的那种热
11. 韦伯的弗莱堡演讲对瑙曼、德尔布吕克(Hans Delbruck)和罗巴赫(Paul Rohrbach)的思想
影响很大(蒙森,2016:72-73)。
12. 这一点,莫斯(2010:42-50)在关于民族的札记中对韦伯眼中的民族帝国主义进行了非常
犀利的注解。 韦伯反对将生命力固化在种族的特点上, 和莫斯反对抽象出文明的“特征”
(Kulturkreise)的做法异曲同工,而韦伯将种族与社会状况关联的做法,则和莫斯倾心于文明
形态学构造的做法一样,都是以静态的性格学的办法找出民族和文明“生存”动态的尝试。 因
此,莫斯将丹纳( Hippolyte Taine)的《现代法国的形成》和《英国文学史》两部长篇巨著视为“长
19 世纪”(拿破仑战争到一战)最佳的精神记录,因为这两者表达了国族化世纪的形态变迁。
对莫斯来说,丹纳就像是 19 世纪的赫尔德,而这和施米特在政治浪漫派中对丹纳的评价异曲
同工(参见施米特,2016b)。
13. 关于根基论,布莱斯(Bryce,1902)和格尔茨(Geertz,1963)都做出了较早但也更具历史性
的评论,社会学中的根基论更多的是作为族群民族主义而阐发的(参见 Connor,1994;Dumont,
1994:17-52;迪蒙,2014:97-111;Brubaker,1996;Suny,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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