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56 - 《社会》2020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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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生活的自然意涵:休谟精神哲学的方法论意义

                远的地方带来的任何东西都显得更珍贵和有价值。
                    想象的这种特征也使人们想象他们的祖先高高在自己之上, 他们
                的后代又在自己之下(Hume,2000:279)。 国王被认为是处于世间的顶
                点,而农民和雇工被认为是处于最低的位置。 美德、天才、权力、财富与
                高超、崇高结合起来,贫穷、奴役、愚蠢则与低下、卑微结合起来( Hume,
                2000:278),这不是客观实证研究的结果。 离开情感的因素,祖先在诸多
                方面远不如我们,国王也未必比我们高尚,但人不是存在于“自然状态”
                的客观时间里,而是存在于由习俗传统构成的历史里。 人们不能以在自
                然状态里思考问题的方式去亲历生活。 社会规范是由共同的习惯和传
                统的先例建构起来的,使人们能凝聚在当前的日常里。 这是财产权、乡
                绅、王权和保王党的历史,没有辉格史学中盎格鲁-撒克逊自由战胜王
                权的叙事,也没有英格兰从封建枷锁中挣脱出的自由凯歌。 休谟不同意
                霍布斯和洛克将民众对国王的服从追溯至原始契约。 人们服从法律和
                国王在于正当性信念和因时间而生的情感。
                    遥远过去构成不朽的伟大和权威之地,古老的先例、共同的习惯、
                风俗习惯所奠基的传统都起源于人们对时间的虔敬之情。 人们日常的
                因果推理、信念和行动也在很大程度上依循着这种习俗的权威,人是活
                在这种整体的秩序里的。 当理性质疑这种意义秩序时,任何权威都将失
                去神圣性,日常生活也会被釜底抽薪,这是休谟反对激进共和主义,强
                调英国应根据习俗传统,保留一定君主等级制的原因。
                     三、精神哲学背后的自然观


                    休谟(Hume,2000:304)感慨道:“没有任何一个词比(自然)这个名
                词更含混和模糊的了”。 但在他的学说体系里,自然的概念又是绕不开
                的问题的根本和要害。 无论在他讨论人性、道德和政治原理时,还是在
                撰写英国史、 宗教的自然史时, 甚至在他品评古今不同文学修辞风格
                时, “自然”或“自然的”都是他论述的核心。 虽然不少学者研究休谟思
                想与自然法的连续性(哈孔森,2010a,2010b;巴克勒,2014),但 无 论从
                方法论还是概念含义上,“自然”隐含的价值意涵都已经发生变化。
                    休谟指出,“自然”一词最常见的用法,第一是与神迹对立:这个世
                界中所发生过的每一事件都是自然的;第二是与稀少和不常见相对,这
                取决于人们所观察到的事例的数目;第三是指受自然必然性支配。 休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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