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46 - 《社会》2020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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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生活的自然意涵:休谟精神哲学的方法论意义
有注意到,甚至在某种程度上不被我们所知道”。 心灵很自然地由一个
个体转移到它的恒常伴随物上,“即使以极大的努力, 我们也几乎无法
阻止那种推移过程”(Hume, 2000: 65、72)。 休谟举了个例子:一个人在
旅途中遇到一条河, 他无需机械性地回忆和反省过去经验中水对身体
的作用,就知道继续前行将会溺水。 沉没的观念和水的观念密切联系,
窒息的观念又和沉默的观念密切联系, 以至于心灵还来不及反省就一
直推移下去。“那些对象似乎是那样不可分离,以致由一个对象推移到
另一个对象时,中间并无片刻停顿”。 休谟( Hume,2000:123)写道:
自然借着一种绝对而不可控制的必然性, 不但决定我们
要呼吸和感觉,而且也决定我们要进行判断;由于某些对象和
现前印象有一种习惯性的联系( customary connextion),我们就
不能不在一种较为强烈而充分的观点下来看待那些对象,这
就像我们在醒着的时候不能阻止自己思维, 或是在明朗的阳
光之下我们用眼睛向周围观看对象的时候, 不能阻止自己看
到它们一样。
这种由日常生活的因果恒常结合形成的习惯具有极强的自然性。
它以无法阻挡的自然必然性压倒理性怀疑带来的日常生活的分割、间
断和停顿, 使人的想象无需反省而直接顺利地由现在进入将来。 休谟
( Hume,2000:136)称,习惯是生活的向导(guide of life)。 这种具有很强
生活面向的习惯背后有一种生存紧迫性。 倘若人们不再相信这个世界
有规律可循而停止作出因果判断,他们便无法继续生活,人性就要“立
刻毁坏和消灭”。
在自然法传统中,相较于自然理性,习惯不具有重要性。 但在日常
生活中,习惯而非理性才是将人稳定在日常生活秩序里的自然权威。 人
们“凡由任何现前印象而来的信念. 都只是由习惯那个根源来的”。“没
有什么东西能够超过习惯使任何情绪对我们产生一种更大的影响,或
使我们的想象更为强烈地转向任何对象”(Hume,2000:72、356)。 任何
生活过程中的经常性坚持都会产生一种一直继续到将来的强烈趋向和
趋势(Hume,2000:91)。 这种强烈趋向和趋势冲破了“传统自然法派”在
自然与人为之间设定的二元对立。 休谟(Hume,2000:72)使用“custom”
一词, 指涉的就是凡不经任何推理或结论而单是由过去的重复所产生
的一切东西,包括习俗、惯例、不成文的先例和古老的传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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