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8 - 《社会》2020年第4期
P. 108
一统体制的内在矛盾与条块关系
管理委员会 。
与 “ 经济管理类 ” 部门大幅裁撤相对应的是 “ 公共事务类 ” 部门的兴
起 。 1956 年 ,“ 公共事务类 ” 部门只有 11 个 , 在中央直属行政部门中处
于相对弱势地位 。 这说明 , 在计划经济时期 , 中央政府看重经济控制和
经济管理 , 忽视民生类的公共事务 , 把许多重要的公共事务 , 如环境保
护 、 传染病防控 、 食品安全等 , 都交给地方政府和国有企业承担 。 然而 ,
到 2018 年 , 公共事务治理已受到中央政府高度重视 , 国务院下设的 “ 公
共事务类 ” 部门增加到 19 个 , 而且 , 这些部门不再弱势 , 大多数已成为
强势部门 。 10 在这 19 个 “ 公共事务类 ” 部门中有 10 个部门 , 包括审计
署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 自然资源部 、 生态环境部 、 商务部 、 退役军
人事务部 、 应急管理部 、 国家医疗保障局 、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
会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 , 在 1956 年是不存在的 , 它们是在
1981 年以后才逐渐建立起来的 。
此外 , 在 “ 经济管理类 ” 部门被大幅裁撤的过程中 , 中央政府的税收
系统也逐渐强大起来 。 1956 年 , 在中央行政系统中 , 税务部门并未占
据重要地位 , 只是在财政部之下设立二级部门 ——— 税务总局 。 当时 , 资
源汲取的任务主要由各个行业管理部门承担 , 通过行业管理部门及其
下属国有企业的经营活动来完成 , 征税和税务部门只起次要作用 。 而
且 , 各税种的征收和稽查主要由地方税务机构负责 , 受地方政府和上级
税务机构双重领导 ( 刘佐 , 2009 : 494 )。 1988 年以后 , 中央政府开始扩
大税收系统 , 并逐渐加强垂直管理 。 1988 年 , 财政部税务总局升格为
国家税务局 ( 副部级 )。 1993 年 , 国家税务局从财政部独立出来 , 更名
为国家税务总局 , 为正部级机构 。 1994 年 , 中央政府实行分税制改革 ,
提高中央税收所占比重 , 同时 , 把省级和省以下税务机构分为国家税务
局与地方税务局两个系统 , 国家税务局系统归国家税务总局垂直管理
( 刘佐 , 2009 : 494-495 )。 2018 年 , 中央政府把省级及以下国家税务局
与地方税务局合并 , 实行以国家税务总局为主 、 省 ( 自治区 、 直辖市 ) 政
府为辅的双重领导体制 。 至此 , 国家税务总局基本上实现了对全国税
务系统的垂直管理 , 成为中央政府直属的直达各地县级行政区的 、 以资
源汲取为主要职能的 “ 条 ”。
10. 如卫生部改为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 中央工商行政管理局改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 统
计局成为正部级行政机构 , 其重要性和地位均大为强化 。
1
1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