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0 - 《社会》2020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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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祭祀不祈 ” 与 “ 内尽己心 ”: 以祭礼中的 “ 鬼神 ” 为例论儒家思想的 “ 理性主义 ”

   键只在于生人能不能对其尽到祭祀之礼 , 至于鬼神本身 , 并不以 “ 厉 ” 和
   “ 非厉 ” 为根本的分类原则 。
       第二种 。 前文 《 祭法 》 中所说的 “ 厉 ”, 是就没有后人对其祭祀的一
   般情况来说的 。 古帝王诸侯无后者数不胜数 , 都可以被称为 “ 厉 ”, 郑玄
   作注 , 将 “ 厉 ” 划归为礼制体系中诸多 “ 小神 ” 中的一种 。 与 “ 小神 ” 相对
   的还有 “ 大神 ”, 鲧与众多 “ 厉 ” 的不同之处 , 在于他同时又是一位 “ 大
   神 ”。《 礼记 · 祭法 》 又云 :
           夫圣王之制祭祀也 , 法施于民则祀之 , 以死勤事则祀之 ,
       以劳定国则祀之 , 能御大灾则祀之 , 能捍大患则祀之 。 是故厉
       山氏之有天下也 ,…… 帝喾能序星辰以着众 ; 尧能赏均刑法以
       义终 ; 舜勤众事而野死 。 鲧鄣洪水而殛死 ,…… 文王以文治 ,
       武王以武功 , 去民之灾 。 此皆有功烈于民者也 。 及夫日月星
       辰 , 民所瞻仰也 ; 山林川谷丘陵 , 民所取材用也 。 非此族也 , 不
       在祀典 。
           注 : 此所谓大神也 。…… 族犹类也 , 祀典谓祭祀也 。
           疏 : 此经总明其功有益于民 , 得在祀典之事 。…… 以死勤
       事 , 舜及鲧 、 冥是也 。…… 自厉山氏以下 , 所得祀者 , 皆有功烈
       于民也 。…… 非此族谓非厉山氏以下 , 及日月丘陵等无益于民
       者 , 悉不得预于祀之典也 。( 孔颖达 , 1999犪 : 1307-1309 )
       在此语境下 , 鲧是作为 “ 有功益于民 ” 的 “ 大神 ” 而享祀的 。
       《 祭法 》 这一小节也为我们指出了儒家礼制体系中 “ 鬼神 ” 的一般性
   分类大体有三 : 一是 “ 天神 ”, 如 “ 日月星辰 ”; 二是 “ 地 癨”, 如 “ 山林川谷
   丘陵 ”; 三是 “ 人鬼 ”, 即人死后所变的鬼神 , 此处历数自厉山氏以下的上
   古帝王诸侯 , 如尧 、 舜 、 禹 、 汤 、 文王 、 武王等 , 皆属人鬼 。“ 鬼神 ” 一词又
   是三类的统称 , 如 《 礼记 · 祭义 》 孔疏云 :“ 对而言之 , 天曰神 , 地曰 癨, 人
   曰鬼 ; 散而言之 , 通曰鬼神 ”( 孔颖达 , 1999犪 : 1326 )。 当前绝大部分思想
   史研究都继承了这种对鬼神的分类方式 ( 陈梦家 , 2004 ; 晁福林 1990 ;
   陈来 , 2017 )。《 祭法 》 的这段经文对 “ 人鬼 ” 的列举是穷举式的 , 尽管这
   些人鬼有其作为 “ 祖先神 ” 的身份 , 但与我们惯常所认为的祖先神 , 也就
   是父 、 祖 、 曾祖 、 高祖这些 “ 人鬼 ”, 并不完全相同 , 最多只能算是 “ 人鬼 ”
   中的特例 。
       这些特别的 “ 人鬼 ” 在此与 “ 天神 ”“ 地 癨” 并称 , 统被郑玄视作 “ 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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