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7 - 《社会》2020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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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 2020 · 3

   始终不能泯灭 。《 论语 》 云 :“ 非其鬼而祭之 , 谄也 ”, 意思是子孙只能祭
   祀其祖先 , 祭祀别人的祖先就是谄媚 , 一定程度上也是基于这种 “ 形气
   论 ” 的认识 。 朱子说 :
           祖考之精神魂魄虽已散 , 而子孙之精神魂魄自有些小相
       属 。 故祭祀之礼 , 尽其诚敬 , 便可以致得祖考之魂魄 。( 黎靖德 ,
       1988 : 46 )
       又如王夫之 ( 2011犫 : 1103 ) 云 :
           人之没也 , 形阴于土 , 气散于空 , 而神志之返于漠者 , 寓于
       两闲之气以不丧其理 , 故从其情志所专一者 , 而以情志通之 ,
       则理同而类应 。 盖惟孝子慈孙本自祖考而来 , 则感召以其所
       本合之气而自通 , 此皆理气之固然 。
       正因这种基于形气论的 “ 神能来格 ” 之理 , 才有了祭祀之礼 。 董仲
   舒云 :“ 祭者 , 察也 , 以善逮鬼神之谓也 。 善乃逮不可闻见者 , 故谓之察 。
   …… 察也 , 祭然后能见不见 ”( 董仲舒 , 1975 : 561 ), 是说行祭礼的 “ 结

   果 ”, 在于见到 “ 不 ( 可 ) 见 ” 的鬼神 。 王夫之 ( 2011犪 : 159 )《 中庸训义 》 云 :
   “ 夫祭以尽崇先之志 , 则非苟举其典 , 而可侈尊亲之盛也 , 将必有毕竭其
   孝养之忱于神者 , 以冀冥漠之来格 ”, 就此而言 , 凡是祭祀鬼神 , 其直接
   目的都是为求得被祭祀的鬼神能够 “ 来格 ”。 11 《 中庸 》 极言 “ 格神 ” 之盛
   状 :“ 洋洋乎如在其上 , 如在其左右 ”, 在其上 , 在其左右 , 都是实实在在 ,
   表示鬼神是来与生人相接的 。
       但我们并不能用这种基于 “ 形气论 ” 的 “ 神能来格 ” 之理直接解释前
   述 “ 祭祀不祈 ” 的行为 , 因为 “ 祭祀不祈 ” 并不意味着 “ 神能来格 ”, 既然
   “ 不祈 ”, 必定有其他祭祀中的行动 ; 同样 ,“ 格神之理 ” 也不能直接解释
   前文 《 祭义 》 所说的 “ 君子之祭 , 必受其福 ”。 换句话说 , 将 “ 必受其福 ” 解


   11. 从这里我们也可以看出 , 儒学家对所谓的 “ 绝地天通 ” 的理解 , 其实并不全是官民之间对
   祭祀权的争夺 , 因为祭礼是全体社会成员都需要举行的 , 只是各自的祭祀对象不一样 ( 见下
   文 )。 最简单的例子就是 “ 祖先神 ”, 每个人都需要祭祀其祖先 , 而每个人的祖先是不一样的 ,
   官家独占祭祀权的理解方式 , 不能解释庶人平民祭祀其祖先的行为 。 我们不能说庶人的祖先
   就不是 “ 鬼神 ” 了 。《 尚书 》 是最早记载 “ 绝地天通 ” 的文本 , 历代注疏家也从未做出过统治阶级
   垄断祭祀权力的解释 。 例如孔颖达 ( 2015 : 775 ) 的疏文所强调的其实是 “ 定上下之分 , 使民神
   不杂 , 则祭享有度 ”, 在孔颖达看来 ,“ 祭享有度 ” 才是 “ 绝地天通 ” 的意义所在 , 这其实就是所谓
   的 “ 绝淫祀 ”, 就是 “ 不祭非鬼 ”, 即强调每个人都有其特定的祭祀对象 , 不能祭祀不合礼制的或
   不应该祭祀的鬼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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