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6 - 《社会》2020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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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 “ 合意 ” 建构的三元行动理论 : 重探韦伯的 《 关于理解社会学的一些范畴 》
虽然可能构成阅读与理解的阻碍 , 但也提供了重探韦伯关于行动理论
的一个线索 :《 范畴 》 的价值或许更在于这些未发掘的部分 。 除了从 《 范
畴 》 一文内部进行解读之外 , 这个线索也可以借助外部参照 ——— 如 《 范
畴 》 与 《 基本概念 》 的简要比较 ——— 来进行 。
三 、 比较 :《 范畴 》 一文与 《 基本概念 》 的比较对照
学者对于 《 范畴 》 与 《 基本概念 》 的初步比较目前大致可以归纳为三
个方面 :( 1 ) 改变 ( 2 ) 新增 ( 3 ) 删除 ( 林端 , 1998 ; 郑志成 , 2005 ; 顾忠
华 , 1993 ; 犌狉犪犫犲狉 , 1981 ; 犛犮犺犾狌犮犺狋犲狉 , 1989 : 427 、 453 ; 犛狑犲犱犫犲狉 犵 犪狀犱
犃 犵 犲狏犪犾犾 , 2016 : 72-73 , 312-315 ; 犜狌狉狀犲狉 , 1983 ; 犠犺犻犿狊狋犲狉 , 2007 :
150-155 )。 对此 , 本文先做简要说明 , 再进一步讨论三者之间相互参
照可能引出的思考 。
首先 , 获得最多研究者关注的地方是关于 “ 行动 ” 概念分类方式的
“ 改变 ”。《 范畴 》 中的 “ 共同体行动 ” 到了 《 基本概念 》 中变为 “ 感情行动
与传统行动 ”, 并且不再是各种行动概念的共同基底 ; 同时 ,《 范畴 》 中
“ 社会体行动 ” 的界定被扩大 , 包含了两种理性的社会行动 , 即 “ 目的理
性 ” 10 与 “ 价值理性 ”。 这个 “ 改变 ” 之所以获得多数研究者的关注 , 甚至
成为社会学教材的基本共识 , 是因为韦伯通过 “ 社会行动 ” 概念的分类
来建立社会学的研究对象 ( 犓狊犾犲狉 , 1988 : 149-157 ; 犛犮犺犾狌犮犺狋犲狉 , 1989 :
433-463 ; 犛犮犺犾狌犮犺狋犲狉 , 1996 : 245-252 )。
其次 , 是一个容易混淆的 “ 新增 ”。 中文常翻译为 “ 社会关系 ”, 但在
《 范畴 》 与 《 基本概念 》 两个文本之中 , 不仅使用词汇不尽相同 , 语意指涉
11 ) 原是 “ 社会
更是不同 。 在 《 范畴 》 中 ,“ 社会体关系 ”( 犞犲狉 犵 犲狊犲犾犾狊犮犺犪犳狋狌狀 犵
体关系与社会体行动 ”( 犞犲狉 犵 犲狊犲犾犾狊犮犺犪犳狋狌狀 犵 狌狀犱犌犲狊犲犾犾狊犮犺犪犳狋狊犺犪狀犱犲犾狀 ) 一节
10. 关于 犣狑犲犮犽狉犪狋犻狅狀犪犾 一词 , 葛莱伯的英文翻译是 犻狀狊狋狉狌犿犲狀狋犪犾犾 狔 狉犪狋犻狅狀犪犾 , 威姆斯特的英文翻译
是 狆 狌狉 狆 狅狊犻狏犲犾 狔 狉犪狋犻狅狀犪犾 , 中文大多翻译为 “ 目的理性 ”, 有时也翻译为 “ 工具理性 ”。
11. 对此词汇 , 葛莱伯的英文翻译是 犪狊狊狅犮犻犪狋犻狅狀犪狀犱犪狊狊狅犮犻犪狋犻狅狀犪犮狋犻狅狀 , 而威姆斯特的英文翻译
是 狊狅犮犻犲狋犻狕犪狋犻狅狀犪狀犱狊狅犮犻犲狋犪犾犪犮狋犻狅狀 。 对此 , 郑作在 《 范畴 》“ 译后记 ” 的第 2 节有简单介绍 ( 韦
伯 , 2019 ), 而克劳斯 · 利希特布劳 ( 犓犾犪狌狊犔犻犮犺狋犫犾犪狌 ) 在 2000 年发表的德文论文以及在 2011
年的英文译文中 , 详细比较了韦伯对于 犞犲狉 犵 犲犿犲犻狀狊犮犺犪犳狋狌狀 犵 与 犞犲狉 犵 犲狊犲犾犾狊犮犺犪犳狋狌狀 犵 的使用如
何产生不同的变化 , 以及与滕尼斯或齐美尔不同的知识旨趣 。 此外 , 鲁兹 · 克雷伯 ( 犔狌狋狕
犓犪犲犾犫犲狉 ) 的研究也指出 , 犞犲狉 犵 犲狊犲犾犾狊犮犺犪犳狋狌狀 犵 概念频繁出现在韦伯早期著作中 ( 例如中世纪的
商业合伙关系 ), 并非专门用于指称现代社会的特殊人群关系形式 ( 犓犪犲犾犫犲狉 , 2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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