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09 - 《社会》2020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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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 2020 · 3
的象征和刹帝利背离婆罗门正法的结果 , 为了弥补这一矛盾 , 布施就成
为最重要的净化手段之一 。 由于正法成为产权的终极依据 , 所以 “ 世界
上所有的一切都属于婆罗门 …… 无论谁征服了大地 , 都应该交给品学
兼优 、 通晓正法和修炼苦行的婆罗门 ”( 毗耶娑 , 2005 : 12.73 )。 这种高
级产权和低级产权之间的分别是依据所掌握正法的性质不同而确定
的 , 对婆罗门的施舍义务也因此被确定下来 。 对刹帝利来说 , 与天神之
间的联系有两条途径 , 一条是请婆罗门来主持祭祀 , 另外一条则是布施
婆罗门 , 前者使刹帝利恪守自己的种姓义务 , 后者使刹帝利能够弥补刹
帝利之正法的天然缺陷 。 所以 ,“ 事实上有两种神 癨, 那些神 癨 的确是
神 , 而研习与教导圣书的婆罗门则是人身的神 癨”( 杜蒙 , 1992 : 479 )。
婆罗门正法的最后阶段是林居期和苦行期 , 由于正法的最高成就是在
这期间获得的 , 所以印度的正法具有一种超越社会 、 政治与法律的意
义 , 正是在这一最高目标的指引之下 , 布施成为刹帝利无法回避的义
务 , 这也使其不同于完全依靠政治和法律的原则进行的礼物交换或要
式买卖 。
莫斯对印度的礼物研究所使用的材料几乎全部集中在刹帝利向婆
罗门的布施 。 在这些布施物的清单上 , 土地 、 牛 、 食物和黄金占据着最
为重要的位置 , 其中土地和牛的布施又是莫斯最为重视的 , 其中一个原
因可能在于这两种物在罗马法中是最为典型的要式物 。“ 土地 、 食物以
及所有给出的东西也都被人格化了 , 它们是活的存在 , 是人们交谈的对
象 , 是契约的参与者 ”( 莫斯 , 2016 : 100 )。 这不免让人想起北美印第安
人夸富宴中的铜器 , 土地说 :“ 接受我吧!施舍我吧!施舍我以后你们
还会重新得到我!在今生施舍的定会在来世获得回报 ”( 毗耶娑 , 2005 :
13.61 ), 而只有刹帝利才可以向婆罗门施舍土地 , 其他的种姓是没有这
个权力的 ( 毗耶娑 , 2005 : 13.68 )。 国王应该 “ 以武力征服四面环海的大
地 , 然后又把它施舍出去 …… 一个人施舍了土地 , 也就等于施舍了大
海 、 河流 、 山岳和森林等一切 ”( 毗耶娑 , 2005 : 13.61 )。 而食物甚至会诅
咒那些吝啬食物而不肯施舍的主人 ( 莫斯 , 2016 : 101 )。 这些物获得人
格之后希望自己被送出的愿望 , 既不是来自北美洲的铜器那种缔造联
盟的渴望 , 也不包含要式买卖那种由债务带来的社会契约的内涵 , 更不
用说日耳曼武士的荣誉感了 。 在笔者看来 , 这种对被赠送的渴望来自
所有权与正法合一的要求 。 在这种布施当中 , 布施者的功德来自两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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