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62 - 《社会》2020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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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心证制度的本土实践
硫等气体对周围村子里种植的果树造成了污染 。 两名原告的民事起诉
状声称 , 被告于 2003 年开始投产运营 , 2004 年原告栽种的梨树 、 李子
树 、 桃树等作物出现绝收 。 经原告等人向镇 、 县 、 市多级人民政府反映
情况 , 被告化工厂在 2004 年 9 月对原告受到大气污染影响的果树的种
类 、 数量分别进行了登记 , 并给予原告第一次污染赔偿 2214 元 。 2004
年后 , 随着被告生产规模的扩大 , 原告果树受到的污染依旧持续 。 原告
于 2007 年向法院起诉 , 要求被告赔偿原告在 2005 及 2006 年遭受的污
染损失 。 在二审法院的调解下 , 原告最后得到 4.4 万元的第二次污染
赔偿 。 同时 , 原被告双方约定 , 2007 年及以后的污染另行依法解决 。
本文重点分析的这场官司发生在 2009 年 , 原告第三次要求化工厂进行
污染赔偿 , 诉请法院支持其在 2007 及 2008 年两年遭受的污染损失约
6 万元 。 9 本案的一审结果是 , 环保法庭判两名原告败诉 。 原告不服提
起上诉 , 双方在二审的过程中达成调解协议 。 这场因污染导致果树减
产的 “ 依法抗争 ” 以原告自行撤诉告终 。 10
从表面上看 , 这起案件的审理是严格依照法律进行的 。 不仅当事
人对一审法院判决的上诉权得到了保障 , 而且本案的一审过程也遵循
了一套公开透明的程序规范 : 法院在收到原告起诉状的一个月后把受
理案件的通知书送达当事人 , 同时送达的还有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和法
院的审判纪律监督卡 ; 本案开庭的过程向社会开放旁听并且提前发布
公告 ; 判决书由法官向当事人当面宣读 , 当事人对判决书的意见被记录
在案 。 这套包括了立案 、 受理 、 送达 、 传票 、 公告 、 开庭 、 宣判等所有环节
的司法程序 , 其主要目的是保证司法的权威性 , 防止法官偏袒一方当事
人的情况出现 。 诉讼的程序看上去对双方当事人是公平的 : 双方都有
权利聘请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 ; 11 双方都有申请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审判人员回避的权利 ; 双方都可以在庭审过程中提供证据 、 进行辩论以
及提问 。 12 法官对案件的审理看起来也是中立客观的 : 本案开庭宣判的
过程主要被法庭调查所占据 , 在双方当事人逐个证据 、 逐个证人地进行
举证和质证之后 , 法官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 第一百二十四条
9. 参见 2009 年 2 月 17 日两原告的民事起诉状 。
10. 参见 2009 年 4 月 7 日 《 犡犡 日报 》。
11. 参见 2009 年 2 月 6 日的授权委托书和 2009 年 4 月 27 日的授权委托书 。
12. 参见 2009 年 6 月 1 日的民事审判笔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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