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5 - 《社会》2020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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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公民 , 因为他们认为他们城市的伟大 , 比他们灵魂的得救 , 来得更加
重要 ; 在这里 , 马基雅维里心中已经意识到了上面所述的那种情况 ”( 韦
伯 , 2004犫 : 270 )。 可见 , 韦伯同样清醒地看到在政教分离和价值领域分
化的大背景下政治作为一个独立价值领域的兴起 , 并把这一点直接和
马基雅维里关联起来 。
如前文所说 , 在韦伯看来 , 政治的本质在于用武力来追求和使用权
力 , 这种特殊的手段使得政治伦理具有独特性 。 言下之意 , 在特定的情
况下 , 国家为了自我保存和发展 , 可以借 “ 国家理由 ” 的名义为 “ 恶 ”。 这
也是为什么韦伯和马基雅维里一样 , 把政治比喻为 “ 魔鬼 ”。 在现代政
治里 , 国家作为目的和它使用的手段之间已经出现了伦理上的断裂 , 难
以简单地奉行某种内在一贯的伦理 , 这也正是前述迈内克所谓国家理
由的 “ 两面性和双重性 ” 难题 。 在韦伯 ( 2004犫 : 262 ) 看来 ,“ 手段 — 目的 ”
的伦理不一致是任何伦理都难以回避的问题 :“‘ 善 ’ 的目的 , 往往必须
借助在道德上成问题的或至少是有道德上可虞之险的手段 , 冒着产生
罪恶的副效果的可能性甚至于几率 , 才能达成 。 至于在什么情况下 , 在
什么程度上 , 在道德角度言之为善的目的 , 能够 ‘ 圣洁化 ’ 在道德上说来
堪虑的手段及副作用 , 就不是世界上任何伦理所能断定的了 。” 韦伯对信
念伦理的批判正是基于 “ 手段 — 目的 ” 在伦理上的非理性现实 。
坚持信念伦理者 , 是 “ 宇宙 — 伦理观上的 ‘ 理性主义者 ’”, 他们 “ 无
法接受这个世界在伦理上的非理性 ”。 换言之 , 他们坚持 “ 手段 — 目的 ”
在伦理上的内在一贯性 ,“ 凡是在行动会用在道德上言之有可虞之险的
手段者 , 皆在排斥之列 ”( 韦伯 , 2004犫 : 263 )。“ 基督徒的行为是正当的 ,
后果则委诸上帝 ”,“ 要么全有 , 不然全无 ”,“ 若有人打你的右颊 , 把左
颊也转给他 ”, 韦伯经常援引这些宗教诫命 , 特别是山上训词或基督教
福音的绝对伦理来说明什么是信念伦理 。 可见 , 所谓信念伦理 , 是绝对
的伦理律令 , 往往与宗教相关 。 一个人若是内在一贯地遵照这些绝对
命令形式 , 就必须活得像耶稣 、 使徒或者圣方济各 , 在每一件事上都按
照圣人的标准要求自己 , 如此方能体现这些伦理本身的意义和当事人
的尊严 ( 韦伯 , 2004犫 : 258 )。 这种无论对象差别的博爱伦理自然会推导
出 “ 不要用武力抵抗恶行 ” 的结论 。 然而 , 对政治家来说 ,“ 你应该用武
力抵抗恶行 ” 这个相反的命题才是适用的 , 因为合法使用武力乃是国家
的本质 。 奉行信念伦理 , 会使得罢工 、 革命和战争等政治行为全都丧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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