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6 - 《社会》2020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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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与伦理 : 齐美尔生命哲学基础上的个体法则
心是与众不同 、 孤独寂寞的 , 这一点根本无法与别人分享 。
这是作为个体生命统一体的个性 , 是必朽的 、 从一开始就内含着死
亡的个性 , 也是绝无仅有 、 不可重复的个性 , 是处在世俗时间中经验着
历史变迁的个性 。 有了这种个性 , 才有尊严和自由的存在 。 因此 , 伦勃
朗画作中的人物无论如何微不足道 、 如何经常被外在力量打压 , 仍然存
有某种庄严的东西 , 仍允许他们感到某种自由 。“ 他 ( 伦勃朗 ) 已经向我
们展现了 , 只要图画中把握的瞬间真正源于个人生命的持续性 , 那么每
个人存在的理想图像中就会存有一种自由和尊严 ”( 犛犻犿犿犲犾 , 2005 :
104 ); 而米开朗基罗的人物无论如何英勇伟大 , 终归是与普遍命运进行
着不懈斗争的普遍人性 , 完全被普遍的命运和人性所击倒 , 缺乏个性及
与之相关的自由 。
如果从形式的角度来看 ,“ 个性的本质是形式抽离于它的内容后就
不再具有原来的意义了 ”( 犛犻犿犿犲犾 , 2005 : 48 )。 在以个体生命为基础的
个性中 , 形式不可能与存在的内容分离而自成一体 。“ 可以说人类个
体 , 真正作为纯粹个体被把握的 , 是不可重复的形式 。”( 犛犻犿犿犲犾 , 2005 :
49 ) 一旦形式独立到可以离开特定个体生命 、 自成一体的地步 , 它就成
了超个体的普遍存在 , 可以在其他个体那里普遍地复制或进行另一种
具体化 ( 犪犱犻犳犳犲狉犲狀狋狊 狆 犲犮犻犪犾犻狕犪狋犻狅狀 ), 个性便不复存在 。 就此而言 , 个体
法则可以看成是与个体生命密不可分的形式 , 是从一开始就内在于个
体生命中的必然性 , 仅在该个体内具有普遍意义 ,“ 个体法则是一个理
想 , 它只对这个特定的 、 整体的存在有效 ”( 犛犻犿犿犲犾 , 2005 : 49 )。 康德告
诉我们 , 必然性和普遍性紧密关联 , 他用一种很有问题的方式将其应用
到伦理领域 。 伦勃朗首先将个体作为艺术建构从随机性中解救出来 ,
他把我们所谓的 “ 必然性 ” 赋予了个体 。“ 伦勃朗清晰地展现了从最内
在的生命 ( 狋犺犲犻狀狀犲狉犿狅狊狋犾犻犳犲 ) 出发 , 一个人的外表能发展成一种确定的
必然形式 , 这种发展并不来自普遍法则 。 这个形式完全与个性相同以
至于它在另一个个体那里也许偶然重复 , 但绝不是作为一种普遍法则
重复的 。”( 犛犻犿犿犲犾 , 2005 : 66 )
关于上述个性及个体法则 , 可以用不同种类的范畴去把握 , 在 《 伦
勃朗 》 和 《 生命直观 》 中 , 齐美尔用了同样的母语和外语的比喻 , 说明了
艺术 、 现实 、 宗教 、 科学和应该这些范畴都是相互独立 、 同等有效的 , 只
不过现实范畴 、 应该的范畴与生命的关系更为紧密 。 伦勃朗是在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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