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4 - 《社会》2020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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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与伦理 : 齐美尔生命哲学基础上的个体法则

   命之流奔涌不息的脚步前沦于消解 。
       ( 二 ) 个体法则与两种个体主义
                                           ) 观念为基础 。 自从转向
       个体法则以一种新的个性 ( 犻狀犱犻狏犻犱狌犪犾犻狋 狔
   生命哲学以来 , 齐美尔逐渐发展出了一种新的个性概念 ,《 生命直观 》 里
   对这一概念有相对明确的概括 。 其实自 《 康德与歌德 》 始 , 这一个性概
   念就已显露端倪 , 不过彼时齐美尔更多强调的还是歌德艺术式直观之
   下生命原初的统一 , 诸如精神与自然 、 此世与彼岸等各种二元对立在生
   命统一体中的消融 ; 而到了 《 伦勃朗 》, 这一个性概念已臻于成熟 , 几乎
   与 《 生命直观 》 中的个性观念完全一致 。
       如同 《 生命直观 》 中康德的普遍法则是个体法则的对立面 ,《 伦勃
   朗 》 中古典时代和文艺复兴时代的绘画是伦勃朗绘画的对立面 。 古典
   时代和文艺复兴时代的绘画追求人物永恒不变的普遍本质 , 无论是展
   现人物可以被描述的具体特征 , 还是以柏拉图式的理念作为画中人物
   的理想型 , 都脱离了直接经验中的生命流动过程 , 最后把握到的不过是
   个体与他人共有的类型和普遍 。 通过个别特征的加总或抽象获得的人
   物统一性也只是无机物式的统一方式 , 失去了生命整体的有机统一 , 也
   失去了真正的个性 。 这和康德从生命内容中抽象出普遍法则 、 综合出
   统一体的做法并无二致 , 尽管他们都试图表达个体 , 但他们的方法最终
   只能得到普遍的人性 。
       如果说康德的普遍法则及古典绘画对普遍人性的寻求都与量的个
   体主义密切关联 , 只承认个体与他人相似的方面 , 割裂了个体生命总
   体 , 那么质的个体主义潜藏着另一种割裂生命总体的可能 。 首先 , 一般
   来说 , 人们总是把个性等同于与众不同 ( 犫犲犻狀 犵 狅狋犺犲狉 )、 特别 ( 犫犲犻狀 犵 
  狊 狆 犲犮犻犪犾 )、 个体在质上的不可比较 ( 狋犺犲 狇 狌犪犾犻狋犪狋犻狏犲犻狀犮狅犿 狆 犪狉犪犫犻犾犻狋 狔 狅犳狋犺犲
   狆 犪狉狋犻犮狌犾犪狉 ),“ 许多有关个体的概念之所以错误和不充分 , 就是因为我
   们常常把个体的内容等同于他不同于一般 、 不与其他人共享的特定差
   别 ”( 犛犻犿犿犲犾 , 2010 : 147 )。 这种对个性的理解预设了个体中存在着特
   殊和普遍的二元对立 , 并从个体中剥离了与他人相同的普遍部分 , 只留
   下完全不与他人分享的特殊部分来代表个体 , 故而这一个性概念与普
   遍法则下的个性概念一样内含了个体生命的分裂 。 其次 , 人们通常寄
   予个体的独特性并不像看上去那样排斥普遍法则 。 与他人相同的部分
   是普遍法则存在的基础 , 但是与他人不同的部分也有可能导向普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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