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1 - 《社会》2020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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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 2020 · 2

   容 。 伦勃朗作品中宗教人物的内在虔诚必须通过世俗生活来表现 , 中
   世纪脱离生命内容的修道院式虔诚不适合伦勃朗的宗教个体
   ( 犛犻犿犿犲犾 , 2005 : 115 )。 与之类似 , 齐美尔认为 , 个体只有在与外部世界
   的关系中才能实现个体生命的表达 , 也才能被置于现实 、 应该 、 艺术 、 宗
   教 、 科学等范畴之下 , 实现作为应该的生命即个体法则 。
       齐美尔列举了一个反战者是否应该为国家服兵役的例子 。 出于个
   体意识他不愿意服兵役 , 而出于国家的命令他应该接受 , 那么这个人究
   竟应不应该服兵役呢?齐美尔的答案是肯定的 , 但是服兵役在这里作
   为伦理义务的原因既不在于主观的认知也不在于超个体的国家命令 ,
   而在于每个人都是特定国家的公民 , 国家的权力和价值与个体的生存
   紧密交织在一起 。 应该服兵役这个道德义务源自他伦理生命的 “ 应
   该 ”, 在 “ 应该 ” 形式下的个性不是反历史的 , 也不是非物质的 , 并非仅包
   含禀性 , 那些脱离任何外在环境的主观任意并不是个体法则 。“ 所有他
   周遭的事物和他曾经经历的一切 , 他脾气中最强烈的趋向和最短暂的
   印象 ——— 所有这一切构成了处于流动生命中的个体人格 , 从中产生了
   一个应该 , 正如从中产生了一个现实一样 。”( 犛犻犿犿犲犾 , 2010 : 143 ) 由此 ,
   服兵役在这里是源自应该生命的客观道德义务 , 不管个体是否认同 , 他
   都有义务服从 ; 正如不管个体对现实做出的判断正确与否 , 现实的存在
   都是客观的一样 。 尼德尔曼 ( 犖犲犱犲犾犿犪狀狀 , 1991 : 373-377 ) 曾把齐美尔
   的个性概括为融合了特殊与普遍 、 个体与社会等多重要素的统一体 , 对
   完全失去社会维度的个体任意进行了批判 。 这正好对应了个体法则的
   客观性 。 个体法则不是要堕入个体的主观任意 , 更不是要排斥种种外
   部因素和生命具体内容在伦理中的意义 , 而是 “ 接受所有可能的外在关
   联 ”。 不过 , 个体在与外部关联的过程中不会失去自己的内在中心 ,“ 这
   个存在也许可以和无数其他存在共享它的形式 7 ( 或 , 在这里具有同等
   意义的它的内容 ); 它的生命也许从别的地方 ——— 这个世界 ——— 给予它
   的事物那里吸收了很多 。 但即使考虑到所有这些 , 它仍然是那个在时
   间中从存在的一个不可代替的点向另一个不可代替的点延伸的存在 ”
   ( 犛犻犿犿犲犾 , 2005 : 68 )。“ 生命在所有这些影响它的因素中充实着
         )、 形成着 ( 犳狅狉犿犻狀 犵
   ( 犳犻犾犾犻狀 犵              ), 责任依据这种生命经验得以确定 。”

   7. 此处的 “ 形式 ” 不是个体生命整体独具的形式 , 而是作为生命表达结果的固定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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