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05 - 《社会》2020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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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 2020 · 1

   需要将两者融合以及如何融合的问题 。
       1. 形式理性的慈善概念
       英国作为慈善法律体系最健全的国家 , 其 《 慈善法 》( 犆犺犪狉犻狋犻犲狊犃犮狋
  2011 ) 第二条第一款规定 ,“ 慈善目的 ”( 犮犺犪狉犻狋犪犫犾犲 狆 狌狉 狆 狅狊犲 ) 包含两个要素 , 首
   先 , 从事的业务领域需要符合第三条第一条款中所列 13 类 ; 其次 , 还必须
   满足公共利益 ( 狌犫犾犻犮犫犲狀犲犳犻狋 ) 标准 , 两个要素缺一不可 。 4 关于公共利益的标
               狆
   准 , 英国慈善委员会 2013 年发布的 《 公共利益 : 关于公共利益的法律分析 》 5
   中明确了两个基本原则 : 一是有益性 , 二是必须使公众或公众中足够大的
   部分获益 。 当然 , 英国 《 慈善法 》 在 2006 年颁布之前 , 具有济贫 、 教育与宗教
   目的的慈善组织被假定为符合公共利益 。 但在该法颁布后 , 慈善组织要想
   被认定为具有慈善目的 , 除了符合慈善目的的标准外 , 还需要经过公共利
   益测试 。 之所以要进行公共利益测试 , 在于被默认为符合慈善目的的活动
   也经常在实践中被判定不符合公益原则的要求 。 因此 , 英国 2006 版 《 慈善
   法 》 第三条第二款规定 ,“ 不得推定某项慈善目的符合公益原则 ( 之求 )”( 吕
   鑫 , 2016 )。 从英国对慈善概念的立法过程可以看到 , 法律本身需要不断完
   善 、 加强逻辑 , 以避免法律争议的出现 。
       慈善事业最为发达的美国主要依靠税法进行规制 。《 美国联邦税
   法 》 在对免税的慈善目的予以规定时指出 :( 免税 ) 组织的建立和运行在
   秉承本法所罗列的目的时 , 必须是为了公共利益 ( 狌犫犾犻犮犻狀狋犲狉犲狊狋 ) 而非
                                               狆
   私人利益 ( 狉犻狏犪狋犲犻狀狋犲狉犲狊狋 ), 私人利益包括为特定个人 、 建立者及其家
            狆
   庭 、 组织的股东或控制人牟利 。 6 在与中国相近的大陆法系国家中 , 日
   本的 《 公益法人认定法 》 第二条第四款中明确规定 :“ 公益目的事业指有
   利于增进不特定多数人利益的学术 、 艺术 、 慈善等与公益有关的在附表
   各号中所列举的事业 。” 在英美法系中 , 并非所有国家都在成文法里明
   确慈善需要符合公共利益 , 如澳大利亚 2013 年颁布的 《 慈善法 》, 新西


   4. 参见 犆犺犪狉犻狋犻犲狊犃犮狋2011 , 犺狋狋 狆 : ∥ 狑狑狑.犾犲 犵 犻狊犾犪狋犻狅狀. 犵 狅狏.狌犽 / 狌犽 狆犵 犪 / 2011 / 25 , 网址访问于
   2019 年 1 月 1 日 。
   5. 参见英格兰和威尔士慈善委员会 ,“ 犘狌犫犾犻犮犅犲狀犲犳犻狋 : 犃狀犪犾 狔 狊犻狊狅犳狋犺犲犔犪狑犚犲犾犪狋犻狀 犵 狋狅犘狌犫犾犻犮
   犅犲狀犲犳犻狋 ”, 犺狋狋 狆 狊 : ∥ 狑狑狑. 犵 狅狏.狌犽 / 犵 狅狏犲狉狀犿犲狀狋 / 狌 狆 犾狅犪犱狊 / 狊 狔 狊狋犲犿 / 狌 狆 犾狅犪犱狊 / 犪狋狋犪犮犺犿犲狀狋 _ 犱犪狋犪 / 犳犻犾犲 /
   589796 / 犘狌犫犾犻犮 _ 犫犲狀犲犳犻狋 _ 犪狀犪犾 狔 狊犻狊 _ 狅犳 _ 狋犺犲 _ 犾犪狑. 狆 犱犳 , 网址访问于 2019 年 1 月 1 日 。
   6. 参见 “ 犈狓犲犿 狆 狋犻狅狀犚犲 狇 狌犻狉犲犿犲狀狋狊501 ( 犮 )( 3 ) 犗狉 犵 犪狀犻狕犪狋犻狅狀狊 ”, 犺狋狋 狆 狊 : ∥ 狑狑狑.犻狉狊. 犵 狅狏 / 犮犺犪狉犻狋犻犲狊
   狀狅狀 狆 狉狅犳犻狋狊 / 犮犺犪狉犻狋犪犫犾犲狅狉 犵 犪狀犻狕犪狋犻狅狀狊 / 犲狓犲犿 狆 狋犻狅狀狉犲 狇 狌犻狉犲犿犲狀狋狊501犮3狅狉 犵 犪狀犻狕犪狋犻狅狀狊 , 网址访问于
   2019 年 11 月 1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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