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00 - 《社会》2020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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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概念的移植何以未完成 : 一个政策过程的分析
统的家族制度 ( 张仁善 , 2009 )。 然而在司法过程中 , 习俗 、 道德又调和
了政治立法产生的张力 。 韦伯关于法律制度变迁的视角同样可以增进
我们对这一问题的理解 。 相较于法律移植等外部因素的驱动 , 内部的
创新才是推动法律变迁的最为重要的因素 。 刘星 ( 2004 ) 等法学学者提
出的寻求共识某种程度上就是变外部驱动为内部驱动 , 然而 , 如何沟通
以及沟通的成效则取决于立法体制 。
( 二 ) 案例背景
1. 案例特征与资料来源
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确定 《 慈善事业法 》 由全国人大
内务司法委员会 ( 简称 “ 内司委 ”) 起草后 , 内司委即启动了立法的前期
调研工作 。 在历时近两年的准备工作后 , 2015 年 10 月 《 慈善法 ( 草
案 )》 交由常委会一审 。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 简称 “ 法工
委 ”) 于 2015 年 9 月开始介入研究 《 慈善法 ( 草案 )》, 从正式审议开始到
2016 年 3 月 16 日法律通过 , 历时 5 个月左右 。 法律案在法工委阶段
的审议时间大为缩短是因为 2015 年 12 月常委会委员长会议决定将
《 慈善法 》 提请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 。
“ 慈善 ” 概念的形成过程之所以是比较典型和理想的案例 , 主要基
于如下几方面的因素 。 首先 , 专家学者希望移植的慈善概念与老百姓
普遍理解的慈善概念存在张力 。 由慈善概念引申出的募捐问题更是近
年来公众及人大代表普遍关心的问题 , 也是行政部门面临的一个重要
现实问题 。“ 慈善 ” 概念本身又是整部 《 慈善法 》 的基础 , 其他相关概念
都建基于此 ( 吕鑫 , 2016 )。 除此之外 , 慈善事业是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
明确鼓励发展的一个领域 ,《 慈善法 》 作为一部社会领域的立法 , 具有较
低的政治敏感性 , 对它的研究可以控制政治维度的因素对立法的直接
影响 。
其次 ,《 慈善法 》 在起草过程中开门立法 、 科学立法 。 在经济和社会
福利等领域 , 立法者开门立法 , 增强透明性 、 积极听取公众意见成为一
个趋势 ( 犛狌狀犪狀犱犣犺犪狀 犵 2017 )。 专家相对于决策者具有专业知识方面
,
的优势 , 决策者通过邀请专家来加强自己对复杂政策问题的理解和决
断能力 ( 王锡锌 、 章永乐 , 2003 )。 在 《 慈善法 》 的立法过程中 , 法律起草
阶段是立法者与专家和公众互动最为频繁的阶段 。 立法者不仅受邀参
加各高校科研院所的立法研讨会 , 也自行组织了多次立法调研会 , 直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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