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17 - 《社会》2020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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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增值和乡绅捐献的基础上形成的一种共有经济 。 这种由血缘和地缘
关系组合而成的集团势力在土地 、 水利 、 交通 、 集市 、 贸易等方面对农村
社会经济实行全面的控制 ( 郑振满 , 2009 : 48 )。 对于乡族势力的研究虽
然集中在东南沿海地区 , 但乡族现象在全国来说都具有普遍性 , 比如学
田 、 义田的设立 , 永佃权让卖中的亲邻优先权 , 延绵不绝的土客之争 , 地
方性商业行帮的形成 , 等等 , 背后都有乡族势力的支撑 ( 傅衣凌 , 2008 :
97-104 )。 明清以来 , 在市镇和更高一级的城市经济中 , 人们耳熟能详
的 “ 徽商 ”“ 晋商 ”, 乃至于在民国经济 、 社会和政治中都扮演了重要角色
的 “ 宁绍帮 ”, 实际上都可以被看作乡族势力的一种特定形态 ( 斯波义
信 , 2013 : 150-152 )。
因此 , 也可以说 , 韦伯 ( 2005 : 22-36 ) 对于中国城市经济的判断并
没有出错 , 即认为 “ 通常只有氏族团体 ——— 有时也有职业团体 ——— 才是
团体行动的担纲者 ”, 氏族成员通过经济行动 “ 尽心维护着己身所属的
( 这个 ) 团体 ”。 从这个意义上说 , 中国明清以来的城乡关系就表现出一
种在伦理层面 、 社会层面和经济层面上的延续性 , 或者可以说通过普遍
化的 “ 家族主义 ” 而形成了一个 “ 城乡连续统一体 ”( 施坚雅 , 2000 ; 李伯
重 , 2003 : 384 )。
由同业关系组成的行会就是韦伯所说的 “ 职业团体 ”, 在理论上 , 它
被赋予更多 “ 现代性 ” 的色彩 , 17 但在现实中 , 其运作依然在很大程度上
依赖于传统性的文化资源 。 按类型来分 , 中国的行会大致可以分为商
业行会 、 手工业行会 、 专业行会和 “ 苦力帮 ” 四种 ( 全汉 癉, 2007 : 167-
176 ; 步济时 , 2011 : 93-103 )。 这些行会组织除了存在于大城市里 , 还
密布在市镇 、 码头 、 港口 、 庙会等人群聚集的场所 。 一般来说 , 商业行会
具有跨地域的特点 , 有时候它还与同乡组织联合在一起 , 很多会馆就具
有行会公所的性质 , 而手工业行会 、 专业行会等更具有 “ 地域性 ”( 步济
时 , 2011 : 108-109 )。“ 苦力帮 ” 比较特殊 , 因其成员本来就更具流动
性 , 例如 , 因漕运兴起的 “ 青帮 ” 的成员构成就很难具有单一性 ( 全汉 癉,
( 接上页 ) 或以神庙 , 或以某种会社为中心联结为一种特殊的社会力量 , 成为封建政权的补充
工具 , 这也可以说是中国地主经济的一种特殊表现形式 。 这些祠庙公堂 , 他们不仅有自己的
物质条件 , 拥有广大的族田 、 公田及社仓 、 义仓等 ; 且有自己不成文法律 ——— 族规 、 乡例 、 惯例
等等 , 他们远远地干涉到乡村社会经济生活的全面 。”( 傅衣凌 , 2008 : 82 )
17. 何炳棣 ( 2017 : 98 ) 认为 ,“ 一般而言 , 无论地缘观念最初如何深固 , 同业的经济利益迟早能
克服了同业之内原来的狭窄地缘观念 , 所以最后总是趋向于超地缘的业缘组织的形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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