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21 - 《社会》2020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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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 2020 · 1

   看法即认为中国乡村并不存在真正的 “ 地方自治 ”, 它受到官府潜在或
   实际的干涉 , 具体事务受乡绅的左右 , 这些乡绅并不能代表普通老百
   姓 , 因为这些领袖的身份必须得到官方的认可 。 如果说乡村社会在某
   种程度上还有一些 “ 自主权 ” 的话 , 并不是因为政府能力所不及而造成
   的 , 而是因为政府不想或者认为没有必要 ( 瞿同祖 , 2011 : 318-319 ; 萧
   公权 , 2018 : 314-315 )。 第三种看法则认为国家与社会在根本上就是
   一体的 , 比如 , 傅衣凌 ( 1988 ) 就认为 , 国家代表了 “ 公 ” 的系统 , 而乡族则
   代表了 “ 私 ” 的系统 , 在这两个系统的互相冲突和互相利用下 , 国家才实
   现了对社会的控制 。 或者说 , 形成了一种 “ 国家内在于社会 ” 的现象 , 基
   层社会的 “ 自治化 ” 是国家 “ 授权 ” 的结果 ( 郑振满 , 2012 : 251 )。 从这个
   意义上来说 , 根本就不存在 “ 皇权不下县 ” 的现象 , 国家的存在恰恰是讨
   论市镇问题的重要前提 ( 胡恒 , 2016 : 195-215 )。 或者就像科大卫所认
   为的那样 , 地方社会通过仪礼秩序吸纳了国家的话语体系 , 从而使得权
   力仍然掌握在自己的手中 ( 犉犪狌狉犲 , 2002 )。
       从观念到实践 , 研究者形成的判断不尽相同 , 而对于当局者来说 ,
   最重要的还是解决问题 , 这也是为什么 “ 官箴书 ” 会在明清时候大量出
   现的原因 ( 周飞舟 , 2012 )。 对于地方官来说 , 政权的向上收缩和基层社
   会的复杂化使得地方治理不得不更依赖一些 “ 技术 ” 手段 , 这对于一心
   只读圣贤书的儒家知识分子来说是一个巨大的挑战 , 如何把 “ 修齐治
   平 ” 的理念落到实处变成非常棘手的问题 。 即便像黄六鸿这样的能吏 ,
   也感到维持地方秩序不是一件那么容易的事 , 要辨别清楚保长 、 乡约 、
   地方 、 庄头 、 村长 、 集长 、 镇长这些人的职务 , 使之 “ 协举共事 ”, 在当时来
   说也已经非常困难 ( 黄六鸿 , 2018 : 385-388 )。

       六 、 地方的行政化及其危机

       这种困境在太平天国运动以后变得更为复杂和窘迫 。 随着基层社
   会军事化的发展 , 士绅的权力得到加强 , 地方社会 “ 自治化 ” 的倾向越来
   越显著 。 出于提高行政效率和克服统治危机的需要 , 绅权的强化也得
   到政府的默认和支持 ( 孔飞力 , 2002 : 220 )。 抗击 “ 太平军 ” 的军事活动
   使绅士领导的团练慢慢转变成地方政府的正式组织 , 团练代替了已经
   衰落的保甲重建了地方秩序 。 团练的领袖 , 诸如团董 、 乡董 、 镇董一类
   等可以被总称为 “ 绅董 ” 的人 , 事实上履行着地方政府的职能 , 并试图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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