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45 - 《社会》2019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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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大提高。 2015 年,年初批复到部门的预算资金为 86.2 亿元,年初预
算批复率也仅为 65% 左右。
因此,无论是各级政府的本级部门支出预算,还是中央对地方(上
级对下级)的转移支付预算,年初都有较大比重的资金难以细化,切块
预留在财政部门,需要年中二次分配。而且,即使是年初已经批复到政
府部门的预算,实际上也有不少资金未能细化到具体项目。比如, 2011
年,在年初批复给中央部门的预算中, 30 个部门的 85 个项目支出预算
874.5 亿元(占 45% )未能彻底细化,在执行中进行了二次分配。 17 有些
专项转移支付虽然在年初明确到具体地区,但也未细化到具体项目,需
要年中进行二次分配。
可见,公共预算体系的实践形态与制度设计有了一定偏离。大量
政府财政资金无法在年初规范预算到具体部门、地区和项目,只能切块
预留在财政部门,本质上是改革前功能预算的“残留”。但是,与改革前
相比,当前预留资金的支出过程已经有了很大变化,改革前,政府预算
按照功能预算编制,将财政资金切块给政府部门,让政府部门具体决定
支出事项,财政部门只负责资金的监督。改革后,虽然年初仍有不少资
金切块预留,但已经不直接批复给政府部门,而是留在财政部门,年中
由财政部门和支出部门协商制定支出方案,有了具体项目再进行支出,
实际上是将项目支出预算时间由年初推迟到年中,必须要有具体项目,
才能向财政部门申请支出资金。在治理实践中,项目支出就体现为我
们在田野调查中碰到的各种治理项目。
对地方政府而言,它每年组织实施的各种“纵向”和“横向”专项资
金在年初都只有部分细化预算到具体项目,还有不少资金需要在年中
通过“跑项目”的方式去争取。这导致的一个典型结果是地方政府到中
央各部委的“跑部钱进”行为:为了获得更多的“纵向”专项资金,地方干
部不得不花费大量精力游说这些部委,各种非正式关系和规则也得以
不断施展。不仅如此,由于地方政府本级的年初预算也将大量财政资
金切块预留,政府部门在年中也不断向本级预算部门(财政部门)和有
预算分配权的部门(发改委)进行游说,以争取更多的项目资金。而且,
即使是那些年初细化预算到具体项目的项目支出,也是在财政部门和
17. 参见:《国务院关于 2011 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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