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6 - 《社会》2019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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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和理想与公共意见的限制:休谟的国家理论考察


   了社会的和平以及商业的发展。对于斯图亚特王朝直至 1688 年的这
   一段历史,休谟虽然认为自己原则上是一个自由派,但是他对斯图亚特
   王朝的君主表达了一定程度的同情,花费了大量的笔墨谴责议会领导
   人,认为他们才是内战的罪魁祸首。休谟( 犎狌犿犲 , 1983犲 : 200 )认为,议
   会领导人虽然在革命中以自由为旗帜,但是他们在共和主义和清教精
   神的支配下,在革命中提出了极端的自由要求,这种自由如果实现,会
   从根本上伤害国王行使其职能所必需的政府权威,而英国将成为一个
   完全共和主义的政府。这种共和主义的政府,在休谟看来并不是自由
   的实现,而会导致无政府状态,必须通过一个极端压迫性的权力才能重
   建社会秩序。休谟认为, 1688 年革命建立的英国的自由政府并不像洛
   克所说的那样是政府与人们之间签订的协约,而只是小部分的议会领
   导人和国王之间建立起了一种平衡的权力关系。在这些约定中,国王
   的权力和议会的权力得到较适当的维护,这样的政府一方面保护了自
   由,另一方面也拥有必要的政府权威,以维护社会正义、促进商业发展
   和保护国家利益。
       在政治与宗教论文和著作中,休谟同样将维护政府必要的权威放
   在中心位置。休谟谴责 1745 年詹姆士党人起义,分析汉诺威王朝继承
   王权的合理性,认为前者对稳定的政府权威构成了威胁,而后者则更有
   利于公共利益。休谟( 犎狌犿犲 , 1983犳 : 531 )认为,英国 1688 年政体虽然
   是“人类可知的历史上最为自由的体系”,但是这种政体包括一些非制
   度化的成分,并不完善。 1688 年政府是一种混合政府,包括以议会为
   代表的共和制和以国王为代表的君主制两个部分。这种不同原则的混
   合在实践中催生出了倾向于共和制的乡村党和倾向于君主制的宫廷党
   两个党派。休谟以一个派别中立的学者身份加入了以博林布鲁克为代
   表的乡村党人和以沃波尔为代表的宫廷党人之间的争论。在这场争论
   中,乡村党人认为沃波尔等辉格寡头为了控制议会,以爵位贿赂等方式
   腐化议员,有使英国政府转化为专制政治的危险。他们主张应当通过
   改革选举制度的方式,建立起一个独立议会,使之摆脱政府的控制。休
   谟更为同情宫廷党人维护政府权威的立场,他认为乡村党人很大程度
   上误解了自由的真义,真正的自由必须要保持自由与权威之间的平衡。
   乡村党人对独立议会的要求必然会破坏政府的必要权威,从而破坏
   1688 年确立的混合政体,因为一个完全独立的议会将使得君主无法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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