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81 - 《社会》2019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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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2019 · 5
卷点不具备剩余索取权和强激励,考试院也无法通过与评卷点分成或
“尾款”支付的方式监控评卷点的工作绩效。评卷点未采用将薪酬与评
卷教师评卷量挂钩的“计件”制,而是根据预算定额和评卷教师人头数,
在确定评卷教师基本薪酬的同时,使其相互之间根据各自的工作量差
异有几百元的绩效薪酬。乙校历史系抽调的教师所获薪酬等同于评卷
教师的平均薪酬。这一激励分配方案显然无法调动评卷点与评卷教师
的工作积极性。相较于行政内发包与行政外发包的强激励,考试院与
评卷点似乎都放弃了激励分配权。
然而,这一表象是针对单次评卷过程而言。多次乃至长期的评卷
任务委托才是理解评卷工作治理模式的核心。考试院指定评卷点的发
包过程蕴涵了竞争机制,但这一竞争并非基于公开招标投标的市场化
机制,而是以考试院为主导的内部竞争,竞争者局限在甲省的几所高等
院校之间。考试院按照这些院校的办学特色分配相应的评卷学科。资
源禀赋、关系网络与领导者偏好均是决定哪所院校成为评卷点的重要
因素。在高考改革计划试点工作之前,甲省高中历史学科的学业水平
考试及高考选考评卷工作由省内另一所综合性本科院校丙校承担。作
为以人文学科见长、位于省会城市的师范院校,乙校有意发展自身在文
史基础学科层面对省内中学的话语权,于 2015 年后获得了中文与历史
两个基础学科的评卷资格。在一次评卷工作动员会上,乙校某位校级
领导直言,这两个学科的高考评卷权“是我们从丙校抢过来的”。在他
看来,“抢”到评卷工作,对乙校相关学科在省内的地位至关重要。“我
们的老师每年都能参与这些学科的出题工作。现在我们掌握了评卷工
作,我们就全方位掌握了这些学科平常教什么,考试考什么,评卷看什
么,对于提升我们对省内中学教学的统摄能力十分重要。我们的老师
能够在课程与教学方法论的层面对全省中学具有指导意义,我们的毕
业生也会受到省内中学,尤其是重点中学更多的器重,他们以后的职业
上升空间也会更大,这对我们的办学质量有重要影响”。
对评卷点而言,只有获得评卷资格,才能提升在相关学科领域的话
语权和资源。包揽评卷工作次数越多,提升的空间和力度也就越大。
尽管单次评卷任务既不具备基于人事晋升的内部激励,也不具备基于
市场化的外部激励,但评卷点之所以愿意争取评卷工作,是基于向考试
院要求后续评卷资格的剩余索取权的激励。考试院具有组织教育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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