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44 - 《社会》2019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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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之道的社会学探索
放在今天,谁还够得上“仁”?
为了建立起孝的可行性,儒家在运行机制上建立起了一种互报模
式。早在《诗经·小雅·蓼莪》当中,已经出现了这样的诗句:
父兮生我,母兮鞠我。
拊我畜我,长我育我;
顾我复我,出入腹我。
欲报之德,昊天罔极!
这首诗所表达出的子女报答父母之情,是儒家十分欣赏和肯定的,
也成为历代家训的最重要理据。比如《袁氏世范》上有:
父母于其子幼之时,爱念抚育有不可以言尽者,子虽终身
承颜致养,极尽孝道,终不能报其少小爱念抚养之恩,况孝道
有不尽者。凡人之不能尽孝道者,请观人之抚育婴孺其情爱
如何,当终自悟。亦犹天地生育之道所以及人者,至广至大,
而人之回报天地者何在?
所谓互报模式的元假定是,只要母亲怀胎十月,子女生下来,长大
成人了,便默认了父母之爱的投入。于是,无论父母接下来表现如何,
甚至有什么过错,都要将重点放在子女该做什么上面。作为互报关系,
虽然其本身含有“父慈子孝”的双向投入之意,但我们一再看到的是孔
子对父母的宽容和对子女的苛刻。《论语》上说:
孟懿子问孝。子曰:“无违。”樊迟御,子告之曰:“孟孙问
孝于我,我对曰‘无违’。”樊迟曰:“何谓也?”子曰:“生,事之以
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
孟武伯问孝。子曰:“父母唯其疾之忧。”
《论语·为政》
子夏问孝。子曰:“色难。有事,弟子服其劳;有酒食,先
生馔,曾是以为孝乎?”
子曰:“事父母几谏。见志不从,又敬不违,劳而无怨。”
(《论语·里仁》)
《孝经·纪孝行章》也有:
子曰:“孝子之事亲也,居则致其敬,养则致其乐,病则致其
忧,丧则致其哀,祭则致其严,五者备矣,然后能事亲。”
这些言论所表达的意思都是单方面地要求子女如何对待父母,而几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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