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44 - 《社会》2019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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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之道的社会学探索


   放在今天,谁还够得上“仁”?
       为了建立起孝的可行性,儒家在运行机制上建立起了一种互报模
   式。早在《诗经·小雅·蓼莪》当中,已经出现了这样的诗句:
                         父兮生我,母兮鞠我。
                         拊我畜我,长我育我;
                         顾我复我,出入腹我。
                         欲报之德,昊天罔极!
       这首诗所表达出的子女报答父母之情,是儒家十分欣赏和肯定的,
   也成为历代家训的最重要理据。比如《袁氏世范》上有:
           父母于其子幼之时,爱念抚育有不可以言尽者,子虽终身
       承颜致养,极尽孝道,终不能报其少小爱念抚养之恩,况孝道
       有不尽者。凡人之不能尽孝道者,请观人之抚育婴孺其情爱
       如何,当终自悟。亦犹天地生育之道所以及人者,至广至大,
       而人之回报天地者何在?
       所谓互报模式的元假定是,只要母亲怀胎十月,子女生下来,长大
   成人了,便默认了父母之爱的投入。于是,无论父母接下来表现如何,
   甚至有什么过错,都要将重点放在子女该做什么上面。作为互报关系,
   虽然其本身含有“父慈子孝”的双向投入之意,但我们一再看到的是孔
   子对父母的宽容和对子女的苛刻。《论语》上说:
           孟懿子问孝。子曰:“无违。”樊迟御,子告之曰:“孟孙问
       孝于我,我对曰‘无违’。”樊迟曰:“何谓也?”子曰:“生,事之以
       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
           孟武伯问孝。子曰:“父母唯其疾之忧。”
                                                 《论语·为政》
           子夏问孝。子曰:“色难。有事,弟子服其劳;有酒食,先
       生馔,曾是以为孝乎?”
           子曰:“事父母几谏。见志不从,又敬不违,劳而无怨。”
                                                (《论语·里仁》)
       《孝经·纪孝行章》也有:
           子曰:“孝子之事亲也,居则致其敬,养则致其乐,病则致其
       忧,丧则致其哀,祭则致其严,五者备矣,然后能事亲。”
       这些言论所表达的意思都是单方面地要求子女如何对待父母,而几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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