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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2019 · 3

   文物的整体相连。他不认为这一整体存在于原始人那里,也不认为它
   普遍存在于任何有国家的社会之中,而是相信,它只有在武功完成之
   后,文治教化弭平帝国的“野性”并惠及广大区域之后才可能形成。按
   其“三世说”,这个意义上的文明是把“据乱世”挽回到小康的“升平世”
   的正面势力。“据乱世”“内其国外其夏”,文明尚未成为“国”的内在特
   征;“升平世”“内诸夏外夷狄”,通过以人文化成天下,虽未抵达“天下远
   近大小若一”的境界,却大大减少了内部种族—文化差异,同时与“夷
   狄”形成区分。康有为( 2005 : 56 )承认,文明是“进化之定理”的一个环
   节,人本“性如猛兽”,在“部落相争”阶段雄者割据,随着交通和教化的
   拓展,进入众多小酋邦合为一国的阶段,其中经历的历史充满战争血
   腥,在上古中国如是,在埃及、希腊、叙利亚、巴比伦、罗马、印度、波斯
   “亦莫不皆然”。尽管其文明论述有文野二分论之嫌(儒家正是认识到
   康氏思想这一缺乏“文质彬彬”属性的特征,才将之视作非儒主张看待
   的),康氏还是并不相信“野”会自动随着“文”的兴起而逐渐消退。总结
   诸文明形成的历史,将之与非洲、美洲无文字“诸蛮”相联系,康有为
   ( 2005 : 68 )认为,“愈文明则战祸愈烈”;还认为,之所以如此,乃因“有国
   竞争”。吊诡的是,“国”又是“人道团体之始”,即使它带来问题,也是
   “必不得已”。因而,对文明的是非不能给予绝对判断,而只能从相对
   的、比较的态度加以审视。作为用于描述历史事实的概念,“文明”不带
   价值上的追求,也可以用来指与“战祸愈烈”相关的转变,但作为价值,
   康有为显然倾向于沿用古代中国“文明”的原意来指相对可追求的“文
   明以止”(《易经》,尤其是王弼注中所谓“止物,不以威武而以文明”)之
   类的做法,其对反的做法则为在他人不服的情况下以威武制之(黄兴
   涛, 2007 )。
       康有为五月六日到达罗马,当日即畅游圣彼得大教堂。七、八日,
   游斗兽场、奥古斯都宫、尼罗王国等。九日游梵蒂冈、圣保罗大教堂、博
   物院。十日,又游几所宫殿名胜。十一日,探访元老院故址等。十二
   日,参观凯撒墓。十三日参观议会、大学等。所到之处,康有为细察古
   迹、文物、美术,对之赞叹有加。这些遗迹除了给康有为美感上的愉悦
   之外,还构成一条时间隧道,由此他“返回历史现场”,考察文明之进退。
       康氏热爱古物,但并不因此而热爱其承载之历史的所有一切。对
   于罗马古迹所反映之罗马帝国的暴力支配特征,康有为站在“仁”的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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