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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仁宇悖论与帝国逻辑



       四、正式与非正式:官僚体制内外的互构过程

       社会中不同地位或身份组成的等级制度可以制约和规范人们之间
   的竞争和冲突,有利于社会秩序的建立,这一观点有着源远流长的思想
   脉络和褒贬不一的价值说辞。社会学家 犌狅狌犾犱 ( 2003 )着眼于日常生活
   观察中的个人间冲突情景,提出如下命题:当人们的身份地位混乱不清
   或地位发生急剧变化时,特别容易引起紧张和冲突。他注意到,引起冲
   突的一个重要因素是基于价值观念上的“荣誉感”(“ 犺狅狀狅狉 ”)。
       在这个意义上,科举制正是一个身份认同的专业化过程,应试过程
   提供了特定的角色和身份认证,从而建构了稳定的社会秩序。差异性
   对待是儒教规范社会关系的核心所在。如瞿同祖( 2003 : 329 )所言:
   “所谓法律儒家化表面上为明刑弼教,骨子里则为以礼入法,怎样将礼
   的精神和内容窜入法家所拟定的法律里的问题。换一句话来说,也就
   是怎样使同一性的法律成为有差别性的法律的问题。”值得指出的是,
   制度上的同构性与儒教的差异化对待原则并行不悖,且互为强化。同
   构化的礼教核心恰恰是根据社会地位身份加以差异化对待。在这里,
   差异化对待的逻辑是根本,因场景地位之别而异的形式分寸则是具体
   应用。同构化过程意味着,将这种差异化对待的模式应用到所有的领
   域和层次,并在这些过程中安排了其内部结构和它们之间的秩序,同时
   也提供了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之间的关联和交融。下面进一步讨论
   这一命题。
       (一)正式制度规定了非正式社会关系
       科举应试的过程既是一个观念同化过程,同时又是一个角色分化
   的过程。由此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期待使得人们各就其位,在等级结
   构的位置上联系起来。正式制度规范了非正式制度:科举制度繁衍的
   角色定位和等级地位并不仅仅停留在官僚体制内部的人事安排,而是
   延伸到社会各个角落,成为社会等级结构的组织机制。如此,科举制度
   造就的知识世界、角色身份、等级关系编织起一个多重层次和繁多条缕
   的社会网络,连接着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体制内外的不同场合。我
   们以史学研究中有关士大夫交往的几个片段来展示说明。
       学者张德昌( 1970 )根据晚清同、光年间士大夫阶层的一员李慈铭
   的《越缦堂日记》整理出他的京官生活经历。从相关描述来看,李慈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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