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0 - 《社会》2019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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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生命还给社会:传记法作为一种总体叙事方式


       (一)谱系与生命史
       前文已简略介绍过谱系法,里弗斯认为,这种方法可以为“历史事
   件叙述”带来时间上的“确定性”,但它也可以在呈现“文明共同体的历
   史”方面发挥作用。具体来说,谱系法首先可以为传主的初级社会关系
   确定一种细致的历史。莫斯是这样说的:
           家族的研究应该从生命史和自传开始。这些生命史通过
       谱系方法的使用为我们所知,它本身将揭示其所研究的社会
       中亲属关系术语的确切类型。谱系学方法的重点在于收集一
       个特定个体称呼家内各种成员的所有术语以构成信息人所提
       供的亲属关系。……同一群体中几个个体的历史也有可能重
       新构建这个群体的历史。( 犕犪狌狊狊 , 2007 : 124 )
       莫斯既说明了在田野实地调查时所要搜集的谱系范围,也指明了它
   实际上构成了生命史和自传的根基。在具体的个案研究中,谱系的书写
   会显示出社会行动者在面对历史和现实利益时采取怎样的行动。
       在汉人社会中,谱系可以说是最典型的家族生命史和个人生命传
   记的书写形式,作为一种最基本的记录生命信息的集体文本形式,载入
   族谱即是写入历史。不仅如此,那些取得功名或者有特殊贡献、特殊成
   就者,还可以在族谱中专门立“传”。正是这些人的“传”构成了家族、宗
   族历史上一个个凸起的微小波峰。什么人可以立传?如何立传?如何
   看待这些微型传记在家族历史中的支撑作用及过程?从个体的角度来
   说,“人本乎祖”的说法并不是一句空话,每个人都经由“祖先”确立自己
   的身份。华南历史人类学的大量研究已经证实了这一点,关于祖先的
   “历史事实”并不一定比对祖先的“历史叙事”更为真实。 14 这方面的研
   究堪称汗牛充栋,故不再引述。 15
       关于谱系法在个人和家族生命史中的运用,张江华在考察明清时
   期广西左右江土司制度时,对土司谱系与政治的描述就是一个精彩的
   案例。首先,土官世系群成员身份的尊贵程度取决于其与在任土官谱
   系关系的远近。其次,土官继承官位的规例是“三代为官,五代为民”。
   其三,在壮人的宇宙观里,生命的流向是由女家指向男家的。这都是制


   14. 参见饶伟新主编的《族谱研究》(第一辑)。
   15. 近期考察族谱及其书写机制的代表性成果,参见饶伟新主编的《族谱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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