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82 - 《社会》2019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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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三重功能到二元联盟
灵力是什么,这是莫斯交换理论的核心问题。在自然社会非竞争性的总
体呈现中,礼物之灵就是图腾之灵,维持其对称性互惠交换的力量是巫
术性的分类禁忌和规范性的联姻关系。在头人联盟竞争性的总体呈现
中,礼物之灵则是与礼物之曼纳( 犿犪狀犪 )相互“混融”的头人的辉度,推动
此非对等竞争交换的力量来自于在联盟中寻求道德确证和声望上升的
渴望(张亚辉, 2017 )。由于在联盟中用来馈赠的“非凡之物”承载着交换
一方的宗教、巫术与道德之价值,是其获得荣誉、威望和财富的根本,所
以相互交换这些曾经在封闭的自然社会中不可让渡的圣物,联盟中的各
方在此总体呈现中就形成了相互开放和叠加联接的社会关系,此为政治
社会的组织形构基础。当然,礼物之“灵”所承载的总体性价值,在不同
社会可用不同的概念来表达,如在莫斯研究的波利尼西亚社会中是“曼
纳”,在葛兰言研究的中国文明中是“德行”,在杜梅齐尔研究的印欧文明
中则是“魔法”或者说“功能”。正是有了这些价值性表达的概念,人类社
会才可能超越较为自然封闭的亲属纽带与地缘关系,来等级性地组织起
种种更为开放的团结形态。然而,在声望竞争中,通过头人辉度的彰显
所形成的等级秩序是动态而不稳定的,如西北美洲印第安社会年度周期
性地举行的夸富宴,就呈现了联盟内持续性的竞争与未固化的等级(莫
斯, 2016 : 22-25 )。此外,在古代中国因德运兴衰而导致的王朝更替中,
作为声望竞争核心的君王德行依“五德终始说”的天命造化是相生相克
的(葛兰言, 2012 : 13-25 )。而在印欧意识形态中,魔法的功能区分就是
地位的等级分别,且无论是三种功能还是两种魔法,其等级地位的判定
并非来自相互间性质属性的对比,而是由具体功能(魔法)与整体结构之
间的关系来确定价值。如此,三重功能论作为对整体社会中既定地位身
份的一种价值转喻,其固化的等级关系与王权嬗替节奏就是价值秩序本
身。将社会三重功能作为礼物之“灵”,来评估竞技式总体呈现中交换之
物的总体价值,印欧文明的二元联盟模式和等级秩序结构展现出了一种
值得关注的社会团结类型:等级性团结( 犺犻犲狉犪狉犮犺犻犮犪犾狊狅犾犻犱犪狉犻狋 狔 )。
由于三种功能在形构完整社会时的功用是互补又不等价的,这不
仅导致两个集团的代表在结成联盟的礼物馈赠中相互交换的护身魔法
从一开始就是异质对反又声望不对称的,也使得两个集团的成员在完
整社会中所各自承担的功能职责也一直是异质互补且地位不对等的。
尽管杜氏并没有明确地将此联盟模式定义为“等级团结”,但其所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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