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85 - 《社会》2019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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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2019 · 1
种二元叠加关系的一个典型表现,其辩证法的逻辑在萨林斯考察的斐
济和夏威夷社会中,为曾经水平对等的交换系统赋予了一个垂直的维
度,使得政治社会有了价值置换和范畴延伸的结构开放性。由此,通过
诸如国王等英雄式人物身上出现的两种禁忌系统之价值转化的倒置,历
史的结构原则被拟人化,神话的结构也转变为政治的历史。如 19 世纪
初的夏威夷人在与欧洲人的接触过程中,其王室的政治斗争也是两种社
会组织的结构性价值冲突,而国王卡梅哈梅哈的身上就叠加了血亲与姻
亲、贵族与平民、外来者与土著、禁忌与放纵等二元对反关系(萨林斯,
2003 : 307-321 )。虽注意到神圣国王的身上辩证性地叠加共存了两种社
会组织模式,但萨林斯却将等级团结简单地视作所有人围绕着国王而被
联带为一体的机制,并没有意识到其实社会组织的二元叠加结构才是等
级性团结的基础。所以“陌生人 - 王”理论在强调神圣王权的社会整合
功效时,忽视了部落组织原有的整体性在等级团结中的价值,从而化解
那种穿透性地将古典文明与部落社会关联起来思考政治发生的努力。
将等级团结这种“事过之后”的神话结构与历史结果从史诗演义中揭示
出来,杜氏晚期的研究重视于在英雄国王的双重人生中呈现两种社会组
织的纠缠叠加。在他看来,哈丁古斯整个人生有着两种婚姻状态并受两
种魔法保护,这正是等级团结的政治社会之整体形态的基本构型。
杜梅齐尔曾经坦言,恰恰是在人类学研究者们在世界各地观察到
的习俗之启发下,他才得以重构萨迦传记中的英雄国王受戒晋升神话,
并阐明存在于“原始组织”与“终端组织”之间的对应关系(杜梅齐尔,
1999 : 148 )。他认为,“终端”的国家政治体与“原始”的氏族共同体作为
两种社会组织类型在印欧世界有着独特的叠加形式,其表现为此文明
中普遍存在的一个构型宇宙与社会的公式: 3+ ( 3×10 ) =33 。如在罗
马城 邦 建 立 后 按 三 重 功 能 区 分 的 三 大 部 族 都 各 自 有 十 个 胞 族
( 犮狌狉犻犪犲 ),所以公民大会( 犮狌狉犻犪狋犲 )是由“ 33 个代表”构成,即 3 个主祭司
加上 30 个胞族的代表。又如印度和伊朗的“ 33 位神”也是由三位主神
加上三个功能组的次神(生命保护神)来构成。在这里, 3 个祭司(或主
神)是依功能结构而等级性结合的一个整体,而 30 个胞族(或生命保护
神)则是以亲缘关系而机械性团结的一组环节(埃里邦, 2005 : 85 )。对
应于所谓“原始”与“终端”这两种组织,杜氏分析了哈丁古斯在遭遇阿
斯族的独眼老人之前过着瓦恩族式的生活。而瓦恩族作为第三功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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