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45 - 《社会》2019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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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2019 · 1
出了更深刻的发挥。本文可以略作补充,所谓“脉络”,不只针对“个案”
与其“外在背景”间的联系,同时还强调“个案”与其“组成部分”间的关
系。后者构成另外一个层次的“总体 部分”互动,也存在“脉络 化约”
问题,需要避免“割裂地理解个案部分/个案特征”(耿曙、陈玮, 2013 : 24
-25 )。根据渠文前后语境,上述两重脉络问题都在作者考量范围之
内。换言之,不论从外在还是内在考察,“总体”与“部分”间都存在错综
复杂、无不停息的相互塑造、彼此嵌套、共同演化的关系。因此,在进行
个案研究时,既不宜简单地“单元化约”“累加还原”;也不可过度地“孤
立解读”“轻忽脉络”,此即个案研究的前提条件。
进一步考察,从实证视角看,若摒弃脉络解读个案,将会出现如下
两类逻辑难题。首先 是 人 类学 的“高尔 顿难 题”( 犌犪犾狋狅狀 ’ 狊狆 狉狅犫犾犲犿 )。
个案既受结构塑造,也存在彼此影响。若从脉络中切割出个案,又将个
案视为相互独立(正如定量分析那样),脉络的影响将难以得到充分、适
切的考虑( 犖犪狉狅犾犾 , 1961 , 1965 ; 犅狉犪狌狀犪狀犱犌犻狉犪狉犱犻 , 2006 )。其次,既然最
终组合为“整体”个案,不论“个案组成部分”间(如某国各个区域),抑或
“个案组成特征”间(如某国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均存在一定程度
的交融与互塑,存在相互嵌入关系。因此绝难通过“化约 还原”方式,
追索 上 述 单 元/特 征 之 间 的 ① 相 互 影 响、 ② 互 动 后 的 新 生 特 质
( 犲犿犲狉 犵 犲狀狋犳犲犪狋狌狉犲狊 )、 ③ 单元/特征组成方式造成的影响、 ④ 单元/特征
形成时间造成的影响( 犪狋犺犱犲 狆 犲狀犱犲狀犮犲 )。否则将坐实“跨层次推论”
狆
( 犮狉狅狊狊犾犲狏犲犾犻狀犳犲狉犲狀犮犲 )中的“区位/组合/分解谬误”( 犲犮狅犾狅 犵 犻犮犪犾犳犪犾犾犪犮 狔 /
犳犪犾犾犪犮 狔狅犳犮狅犿 狆 狅狊犻狋犻狅狀 / 犳犪犾犾犪犮 狔 狅犳犱犻狏犻狊犻狅狀 )( 犆犺狉犻狊狋犪犽犻狊犪狀犱 犉狅狑犾犲狉 ,
2009 ; 犓犻狀 犵犲狋犪犾. , 2004 ; 犓犻狀 犵2013 )。综上所述,个案的“组成部分”
,
,
与“组成特征”均不宜割裂地进行理解。
麻烦在于,将个案置于脉络中进行理解固然有助于深刻、准确解读
个案;但这样一来,研究者势将面临比较研究经典的“变量太多、个案太
少”问题 ( 狋狅狅犳犲狑犮犪狊犲狊 , 狋狅狅犿犪狀 狔狏犪狉犻犪犫犾犲狊 ,后亦 称“过少 个案问 题”
狊犿犪犾犾犖狆 狉狅犫犾犲犿 )( 犔犻 犼狆 犺犪狉狋 , 1971 ; 犛犾犪狋犲狉犪狀犱犣犻犫犾犪狋狋 , 2013 )。一 方 面,
由于纳入了各种脉络的影响,需要考虑的变量更多;另一方面,由于要
求深入探究,所能观察研究的个案更少。因此,对于传统的个案研究者
而言,“过小样本”难题不但无可逃避,更属无从解套。
渠文对此不以为然,以多位名家为例,提示所谓多样的“ 犵 狉犪 狆 犺 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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