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05 - 《社会》2018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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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2018 · 6
卫( 2009 : 232 )总结 道:“明 清 时 期 的 财 产 权,就 是 这 样 一 种 集 体 所
有制。”
由上观之,中国“公益”的观念资源既有来自士大夫、知识分子著述
中的治世理念和礼治思想,亦有来自庶民日常生活里的宗族观念与金
融传统,尤其明清之际发生的深刻变化值得特别关注。兹将前述所论
归纳如表 2 所示。
表 2 :中国“公益”概念的语义结构
中国“公” “公益”语义 日本“公”
类型一:通众、普遍、平等、平均 天下之公
士(家族)对地方的经营 地方公事 地方利益
现代国家之公 类型二:祖先、尊长、
国家利益
类型二:祖先、尊长、国君、朝廷 王朝国家之公 国君、朝廷
类型三:宗族内部的共同事务 宗族之公
经济收益
类型四:参股人的经济共同体 经济之公
由表 2 可见,日本“公”的观念相对单一,仅有中国“公”系统中的第
二种类型,即以王权为中心的国家之公。这种结构性的差异,在沟口看
来,直接决定了两国近代转型的深层走向。日本明治维新的主动立宪,
尽管改变了国家权力的构成,但并未从根本上突破其“公”观念的最大
极———国家,而是将王权与国家的关系作了调整。中国的情况与此完
全不同,明末以后,“天下”作为“公”观念的最大极,不仅逐渐压倒了王
权式的国家,还反过来成为赋予现代国家政权合法性的资源(沟口雄
三, 2011 : 7 )。换言之,抽象的“天下”观念需要转化为具体的“国家”制
度。 27 于是,如何重构整套与之相适应的公私关系成为实现这一转化的
逻辑重点,其中个体、国家与地方关系的逻辑关联与内在张力亦大体统
摄了戊戌维新以后中国“公益”语义的重构格局。
五、戊戌维新以后的“公益”语义
在“晚清期刊全文数据库( 1833-1911 )” 28 中搜索“公益”一词,库
内出现的最早记录是 1903 年,随后频率逐年上升, 1908 年以后成为高
频用语。此间,清廷主动实施新政,废除科举,预备立宪。与此同时,各
27. 诚如列文森( 2000 : 84 )所言:“近代中国思想史的大部分时期,是一个使‘天下’成为‘国
家’的过程。”
28. 晚清期刊全文数据库( 1833-1911 )官网网址: 犺狋狋 狆 :// 狑狑狑.犮狀犫犽狊 狔 .犮狅犿 / 犺狅犿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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