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05 - 《社会》2018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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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2018 · 6

   卫( 2009 : 232 )总结 道:“明 清 时 期 的 财 产 权,就 是 这 样 一 种 集 体 所
   有制。”
       由上观之,中国“公益”的观念资源既有来自士大夫、知识分子著述
   中的治世理念和礼治思想,亦有来自庶民日常生活里的宗族观念与金
   融传统,尤其明清之际发生的深刻变化值得特别关注。兹将前述所论
   归纳如表 2 所示。
                      表 2 :中国“公益”概念的语义结构
                  中国“公”                 “公益”语义        日本“公”
     类型一:通众、普遍、平等、平均          天下之公
          士(家族)对地方的经营         地方公事       地方利益
                             现代国家之公                类型二:祖先、尊长、
                                         国家利益
     类型二:祖先、尊长、国君、朝廷         王朝国家之公                     国君、朝廷
     类型三:宗族内部的共同事务            宗族之公
                                         经济收益
     类型四:参股人的经济共同体            经济之公
      由表 2 可见,日本“公”的观念相对单一,仅有中国“公”系统中的第
   二种类型,即以王权为中心的国家之公。这种结构性的差异,在沟口看
   来,直接决定了两国近代转型的深层走向。日本明治维新的主动立宪,
   尽管改变了国家权力的构成,但并未从根本上突破其“公”观念的最大
   极———国家,而是将王权与国家的关系作了调整。中国的情况与此完
   全不同,明末以后,“天下”作为“公”观念的最大极,不仅逐渐压倒了王
   权式的国家,还反过来成为赋予现代国家政权合法性的资源(沟口雄
   三, 2011 : 7 )。换言之,抽象的“天下”观念需要转化为具体的“国家”制
   度。 27 于是,如何重构整套与之相适应的公私关系成为实现这一转化的
   逻辑重点,其中个体、国家与地方关系的逻辑关联与内在张力亦大体统
   摄了戊戌维新以后中国“公益”语义的重构格局。

       五、戊戌维新以后的“公益”语义

       在“晚清期刊全文数据库( 1833-1911 )” 28 中搜索“公益”一词,库
   内出现的最早记录是 1903 年,随后频率逐年上升, 1908 年以后成为高
   频用语。此间,清廷主动实施新政,废除科举,预备立宪。与此同时,各


   27. 诚如列文森( 2000 : 84 )所言:“近代中国思想史的大部分时期,是一个使‘天下’成为‘国
   家’的过程。”
   28. 晚清期刊全文数据库( 1833-1911 )官网网址: 犺狋狋 狆 :// 狑狑狑.犮狀犫犽狊 狔 .犮狅犿 / 犺狅犿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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