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01 - 《社会》2018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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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的认识,事实上又是经过当时国内流行书籍作者咀嚼之后所吐纳的
“二手”资讯。黄克武( 2012 : 101 )列举了清末影响最大的十部书籍,并
指出直接刺激有志之士图变求新的三部书籍是严复的《天演论》、梁启
超的《新民说》以及谭嗣同的《仁学》。其中,严复与梁启超的作品可谓
一般知识青年了解西方世界的必读之作,两人对民主政体的阐释皆表
现出对“私”的肯定、提炼以及“合私为公”的推演。
例如,在《新民说》对“公德”的讨论中,梁启超( 1978 : 36 )明确表达
了“兼爱利己”这一交互主体的观念,并阐发了“一部分之权利,合之即
为全体之权利。一私人之权利思想,积之即为一国家之权利思想”的道
理。严复也表达了类似思路,并征引了顾炎武的话来论述如何建立“民
德”。他写道:“是故居今之日,欲进吾民之德,于以同力合志……顾处
士曰:民不 能 无 私 也,圣 人 之 制 治 也,在 合 天 下 之 私 以 为 公”(严 复,
1986 : 31-32 ),希望由此催生对国家“私以为己有”的爱国心。如此一
来,国人便有足够的动机关心国事,养成参政议政的能力和习惯,日益
形成开设议会的基础。即使一时无法实施议会,也可先行地方自治作
为基层实验,最终“和亿兆之私以为公”(严复, 1930 : 9 )。梁、严的著述
不仅影响甚大,亦在很大程度代表了当时有识之士对公私问题、群己关
系以及国家变革道路的认识。
如此复杂的一系列变化与日本的情况非常不同。简明起见,兹将
中、日两国“公益”概念及其与各自传统社会“公”观念之间的文化联系
整理如下(见表 1 )。
表 1 :中、日“公益”语义格局对比表
中国“公” “公益”语义 日本“公”
类型一:通众、普遍、平等、平均 天下之公
士(家族)对地方的经营 地方公事 地方利益
现代国家之公 类型二:祖先、尊长、
国家利益
类型二:祖先、尊长、国君、朝廷 王朝国家之公 国君、朝廷
(二)民间日常中的“公”
如表 1 所示,中国本土“公益”中表示“国家利益”和“地方利益”的
观念渊源已经比较清晰。那么,表达“经济营利”的“公益”将作何解释
呢?沟口雄三( 2011 : 87 )曾专门指出,“天下”与“国家”这两组基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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