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01 - 《社会》2018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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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2018 · 6

   体的认识,事实上又是经过当时国内流行书籍作者咀嚼之后所吐纳的
   “二手”资讯。黄克武( 2012 : 101 )列举了清末影响最大的十部书籍,并
   指出直接刺激有志之士图变求新的三部书籍是严复的《天演论》、梁启
   超的《新民说》以及谭嗣同的《仁学》。其中,严复与梁启超的作品可谓
   一般知识青年了解西方世界的必读之作,两人对民主政体的阐释皆表
   现出对“私”的肯定、提炼以及“合私为公”的推演。
       例如,在《新民说》对“公德”的讨论中,梁启超( 1978 : 36 )明确表达
   了“兼爱利己”这一交互主体的观念,并阐发了“一部分之权利,合之即
   为全体之权利。一私人之权利思想,积之即为一国家之权利思想”的道
   理。严复也表达了类似思路,并征引了顾炎武的话来论述如何建立“民
   德”。他写道:“是故居今之日,欲进吾民之德,于以同力合志……顾处
   士曰:民不 能 无 私 也,圣 人 之 制 治 也,在 合 天 下 之 私 以 为 公”(严 复,
   1986 : 31-32 ),希望由此催生对国家“私以为己有”的爱国心。如此一
   来,国人便有足够的动机关心国事,养成参政议政的能力和习惯,日益
   形成开设议会的基础。即使一时无法实施议会,也可先行地方自治作
   为基层实验,最终“和亿兆之私以为公”(严复, 1930 : 9 )。梁、严的著述
   不仅影响甚大,亦在很大程度代表了当时有识之士对公私问题、群己关
   系以及国家变革道路的认识。
       如此复杂的一系列变化与日本的情况非常不同。简明起见,兹将
   中、日两国“公益”概念及其与各自传统社会“公”观念之间的文化联系
   整理如下(见表 1 )。
                     表 1 :中、日“公益”语义格局对比表
                  中国“公”                 “公益”语义        日本“公”
      类型一:通众、普遍、平等、平均         天下之公
          士(家族)对地方的经营         地方公事       地方利益
                             现代国家之公                类型二:祖先、尊长、
                                         国家利益
      类型二:祖先、尊长、国君、朝廷        王朝国家之公                    国君、朝廷

       (二)民间日常中的“公”

       如表 1 所示,中国本土“公益”中表示“国家利益”和“地方利益”的
   观念渊源已经比较清晰。那么,表达“经济营利”的“公益”将作何解释
   呢?沟口雄三( 2011 : 87 )曾专门指出,“天下”与“国家”这两组基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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