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77 - 《社会》2018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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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2018 · 6
释,才能建 立 起 客 观 的 社 会 分 析,确 立 现 象 之 间 的 因 果 关 联 (韦 伯,
2005 : 3 )。在这个意义上,韦伯的社会学或文化与历史科学,也就成为
了探究人类历史与文明的永恒“价值理想”与相应的伦理人格,并将其置于
客观现实的历史因果脉络之中的“价值的科学”(王楠, 2014 : 152-155 )。
但是,也正因为社会科学的本质是通过理想类型的“客观化”对历
史与经验之流的人为整理,所以,它本身并非“整全的世界观”,其真正
用处在于“显示出某个历史现象与一个或多个社会学概念间的近似程
度究竟如何,再据以安置这一现象”(韦伯, 2005 : 26 )。理想类型不过是
帮助人们把握现实的一些抽象的“尺度”:“为了廓清现实的经验内容的
某些重要的成分,人们借助这一概念对现实作出衡量,将它与现实作出
对比”(韦伯, 1999 : 29 )。也正因为其抽象的“人为”性质,工具的运用者
也就拥有了更大的自由:“社会学的决疑论( 犓犪狊狌犻狊狋犻犽 ),唯有在纯粹类
型或理想类型的基础上方有可能做到”(韦伯, 2005 : 26-27 )。研究者
和读者不会误将理论构建当成现实本身,相反,他们会清楚意识到现实
的复杂多样以及自身关注问题和线索的主观性和有限性,在经验材料
与概念的不断比照中,对某种理论解释的有效性做出判断。同时,价值
理想的明晰化及其具体实践的展现,令人能够明确各种“终极的、内在
‘一贯的’价值公理”,并由之演绎出相应的具体实践立场,看到由此“必
然带来的实践后果”以及那些“令人尴尬的事实”(韦伯, 1999 : 95 、 104-
105 ; 2004犪 : 178 、 183-184 )。韦伯式社会科学的意义在于,既能够令人
明确自身的价值理想,认识到其主观性和有限性,也能让人看到由这些
理想引发的实践后果,甚至是现实与理想的背离之处。达到了这样的
“理智清明”,还能“选择”理想并付诸实践的人,才是通过“决疑”做出理
智判断的人,而非主观任意的纵身“决断”。
现在我们能够理解,为何韦伯一再强调,学者不能在课堂上向学生
灌输种种价值信念与立场,科学也给不了人一个完善的“世界观”。不
过他同样明确指出,在课堂之外有着政治宣传和宗教布道的讲坛。韦
伯决非否认宗教与理想政治仍然能够给人直接的价值指引,向人们展
示整全的“世界图景”。他在给滕尼斯的信中明言:
任何以“形而上学的”自然主义为本的……反教会立场,
我本人在主观上便无法坦然接受。不错,我完全缺乏宗教共
鸣,同时也没有需要和能耐,在心中建立任何宗教性的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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