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82 - 《社会》2018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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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值理想的认识与实践:马克斯·韦伯的伦理教育
真正的人格和品质。韦伯( 1999 : 95 )对这一点看得清清楚楚:“(或许!)只
有一种使人格得以实现的途径,即毫无保留地献身于一项‘事业’,无论
它以及由它出发的‘日常要求’在具体场合是什么样的”。在过去的时
代,与身份地位相称的教养和举止的要求,社会更高等级从事的“高贵”
事务,塑造出了担纲者的伦理人格和品质。而对于由分工主导的现代社
会,正是“职业”作为这个时代的“传统”,“要求着这种特殊方式的自我约
束”,并且“在今日仍现实地起着重要作用”。所以,大学生应当先从教师
那里学会“朴实地完成一项给定的任务”,并“将自己的性情置于事情后
面”。因为只有“专心致志,排除一切不严格地属于事业的东西,大多数
情况下也就是自己的爱和恨”,才有可能真正克服虚浮的自我,重新获得
超越私己的人格。在韦伯看来,不是主观的认定与想象,而是真诚地服
从理想的要求,在日常中朴实地践行其生活之道,才是对价值理想的真
正守持,才能够拥有真正的伦理人格与品质。
六、信念与责任:价值理想的实践伦理
但是,在将价值理想付诸实践方面,现代人面临的巨大考验还不只是
在日常实践中身体力行,塑成自身的伦理人格与品质,而是在于如何借助
手中的力量,将它变成更普遍的现实。正是在这里,存在着极大的危险。
在《以政治为天职》中,韦伯( 2004犪 : 257-258 )有一个著名的讲法:
如果有人服膺于耶稣“山上宝训”的伦理教诲,将这种福音伦理作为自
己的理想,想要在世间实现它,那就必须绝对服从,“要就全有,不然全
无”。既然耶稣教诲人,“若有人打你的右脸,把左脸也转给他打”,那么
就应当不打折扣地遵循。如果你信奉“不要用武力抵抗恶行”,那么就
绝对不该拿起武器。许多人读到这里,总会觉得奇怪,为什么韦伯要在
这里将伦理立场绝对化。在现实中,任何绝对的伦理难道不总是视具
体情况而有着折扣与妥协么?韦伯难道在宣扬一种伦理教条主义?
韦伯这样做的真正意图到他讨论革命社会主义者时才显露出来。
革命者只是为了微不足道的一点“进展”,不惜将战争延续几年,完全不
考虑现实的巨大代价,并且,“刚刚还在宣扬‘以爱抵抗暴力’的人,突然
敦促他们的追随者使用武力:最后一次使用暴力,以求能消除一切暴
力”(韦伯, 2004犪 : 263 )。在极端革命分子看来,要实现理想就必然得有
牺牲,手段固然卑下,但理想是崇高的,纯粹的理想主义不能成事,这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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