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84 - 《社会》2018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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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值理想的认识与实践:马克斯·韦伯的伦理教育
怎么样一回事,而只是陶醉在浪漫的感动之中”(韦伯, 2004犪 : 271-272 )。
在韦伯( 2004犪 : 254 、 262 、 269-270 )看来,当生活在今天的人,借助
学术或宗教,被或古老久远、或耳目一新的理想打动,决心将它们引为
自己为之奋斗的价值时,其实什么也没有做。那些价值理想,无论在过
去多么伟大,或在未来可能多么美好,都不过是他头脑中的幻象,根本
不是现实。在实现那一理想的道路上,他一步都还没有走。真正的困
难和挑战,不在他如何“看到”那一理想,这是理智和想象极为发达的现
代人的“天赋”,而是在于,他如何将这一理想变成现实。但是,“人类的
一切行动,特别是政治行动,永远都带有悲剧的成分”。因为行动就意
味着,需要运用手段来达到目的,可是“‘善’的目的,往往必须借助于在
道德上成问题的或至少是有道德上可虞之险的手段,冒着产生罪恶的
副效果的可能性甚至于几率,才能达成”。这个世界并不是单凭美好想
象和天真意愿就能够变好的。对普通人如此,对政治家来说更是如此,
因为“对政治来说,决定性的手段是暴力”。政治家拥有比普通人更大
的力量,换句话说,也就是可能为了善的目的做更大的恶,所以韦伯才
说,“在这暴力之中,盘踞着魔鬼的力量”。
现在我们能够明白,韦伯( 2004犪 : 263 )为何会认为,“在逻辑上言
之,信念伦理实际只有一个选择,就是凡是行动会用到在道德上言之有
可虞危险的手段者,皆在排斥之列”。韦伯不是伦理教条主义者,他是
在警告我们,如果严格按信念的伦理要求去践行,至少能做到一以贯
之,以身体力行的方式实践理想,塑造自己的伦理人格和品质,而不至
于受权力魔鬼的诱惑肆意妄为。当然,韦伯( 2004犪 : 261-262 )的意思
也决不是说,将理想付诸实践时,唯一的做法是将伦理要求不折不扣地
贯彻到底。关键在于你做出行动时,是无视现世,还是充分考虑“平常
人身上平常的缺陷”,以及自己行为的可能后果,并为其承担责任。这
就是责任伦理的态度。真正有责任感的行动者,不会只生活在自己的
梦幻彼岸,或视此世是愚蠢与罪恶的渊薮,他谦逊且勇敢地面对这个世
界和自己,“不以为自己有任何权利去假定人类是善的或完美的,也不
觉得自己可以把自己行动可以预见的后果,转移到他人的肩上”。这样
的人,不会冷酷地将这个世界视为自己手中权力摧毁的对象或改造的
材料,而是充分了解现实中人性的高贵与卑劣,清醒面对现实与理想的
背离,勇于承认自己行动可能背负的罪恶或不良后果。在韦伯看来,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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