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0 - 《社会》 2018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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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生命的“社会化”图景


   的规定越是繁琐、完备,义务与人格的距离就越远,人也感到更加自由。
   再后来,臣民可能只需要提供物品,不必真的提供住处;繁琐具体的实
   物可能被换算为单一种类的物品(玉米之类的),然后更进一步被特定
   种类的货币税( 犾犲狏 狔    )所取代,货币税通常仍旧以这些物品命名。当义
   务变得更加客观时,这些特殊的货币税会逐渐固定下来,成为臣民定期
   缴纳的一笔费用,被纳入一般的税收体系( 狋犪狓 )。至此,义务在采用货
   币形式的同时,已经褪去原初的私人关系色彩,也渐渐地抽空了具体内
   容( 犛犻犿犿犲犾 , 2011 : 311 )。义务的客观化意味着双方具体社会化过程的
   转变。最初提供沿途食宿是封建关系的一部分,它是建立在效忠誓言
   之上的高度私人性关系,倘若臣民对提供沿途食宿的义务有意见,也是
   认为对方背弃封建荣誉与传统,是针对封君整个人格和封君身份的不
   满。随着义务越来越客观化,它也很难再唤起臣民对原初私人关系的
   忠诚了,冲突的重点不再是身份荣誉问题,反倒越来越像利益争夺,上
   交特定种类的货币税意味着割舍自己的部分财产,没什么忠诚或荣誉
   可言。既然只是财产之争,冲突就越来越可能以谈判的方式解决,毕竟
   争的是相对的量,不是绝对的伦理问题,双方完全可以客客气气地坐下
   谈判。到最后义务变成定期缴纳的税,臣民与君主的关系就变得更加
   抽象而片面了,即便发生冲突,对象也是抽象的征税机器。除了交税这
   层关系,臣 民 与 君 主 相 比 之 前 几 乎 是 互 不 在 意,也 就 无 所 谓 激 烈 冲
   突了。
       虽然冲突的类型由 决 斗 转变 为可以 谈判 的客 观 冲 突,人 身 依 附
   变为片面局部的利益 交 换,现 代 人事 实上 也并没 有比 中世纪 的 人更
   自由。“人”变为“功能”,意 味 着 有 一 道 外 在 于 他 的 秩 序 支 配 着 他。
   古代的社会化形式是个体之间简单、直接的交换,此时几乎不存在高
   于个体的抽象统一体,所以最突出的是“物质”。但“功能”一 词意味
   着完全不同的视角,它 给 我 们 的直观 印象 是某 要素与 更高层 次 的统
   一体之间的关联,它预设了整体。当共同体作为第三方参与其中时,
   物物交换才真正被 取 代。货 币作 为社 会功 能的物 化,它的价 值不是
   固有的“物质”,必须由共同体担保来 赋予 它“功能”价 值。人 们在交
   换中不再直接接触、依 赖 对 方,转而共 同信 任稳 定的社 会。换 言之,
   人与人之间原本充当手段的某种短促过程逐渐成为了外在于人的客
   观秩序,随着我 们 越 来 越 严 格、越 来 越 符 合 客 观 原 则 地 组 织 生 活 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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