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0 - 《社会》 2018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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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之桥上的迷失者


   的、绝对的令人满足的价值。对他们来说,所有其他的商品都位于存在
   的边缘上,而 从 任 何 一 个 商 品 那 里 都 有 一 条 笔 直 的 路 通 向 一 个 中
   心———金钱。”( 犛犻犿犿犲犾 , 1990 : 246 )需要指出的是,对贪财者和吝啬者
   的区分只是理想类型意义上的,经验生活中的人们往往是诸多特性的
   结合,贪财与吝啬是他们的面向,正如奢侈和禁欲也是他们的面向一
   样,明显集中在葛朗台身上的是前两种特质。
       挥霍者停留在了第四阶段。与贪财者和吝啬者视占有货币为最后
   目的不同,挥霍者在消费货币的过程中获得满足感,他们迷恋花钱行为
   本身,对钱的去向则没有任何兴趣,“与挥霍行为相伴随的快感依赖于
   花钱买东西的那一时刻,买的是什么无所谓;这种快感必须与享有物品
   所带来的短暂快乐相区分,也要与这种行为相关节的充大款的势利行
   为区分开,还要与对物品的获取与使用之间激励性转换区分开;实际
   上,它是与挥霍行为的纯粹功能相关的,而与其实质内容及相伴的环境
   没有什么关系”( 犛犻犿犿犲犾 , 1990 : 248 )。表面上看,挥霍者以其对金钱的
   “漠视”而区别于贪财者与吝啬者对金钱的“珍视”,然而,齐美尔指出,
   处于这两类情形下的个体行为基于同样的逻辑,即视货币为目的本身
   而非手段。不同的只是,在同样的价值观面前,贪财与吝啬者表现出了
   对货币的积极渴望,而挥霍者则表现出了对货币的消极排斥。贪财、吝
   啬与奢侈也会在一个人身上都有所体现,因为这些都是真正目的(第五
   步)缺失的后果,“我们会经常在同一个人身上发现吝啬与挥霍这两种现
   象,它可能会表现于他们在不同利益领域中的分配上,也可能会表现在
   与变化着的生活情绪之间的联系上。这种情绪的减弱和扩展都表达在
   吝啬与挥霍行为中,就仿佛每一次的冲动都是相同的,而仅仅是冲动的
   符号会有所不同而已”( 犛犻犿犿犲犾 , 1990 : 250 ),因而,平时省吃俭用的姑娘会
   在失恋后性情大变、以疯狂购物来排解心中的压抑———如果不是给予了
   金钱很高的地位,通过挥霍之就不可能得到自虐意义上的快感。
       贪财者、吝啬者与挥霍者停留在了经济行为的中途,都迷失在“货
   币之桥”上,因而都没有获得真正意义上的满足(占有欲望对象)。贫穷
   的苦行者则以远离经济行为为宗旨,他们视货币为“魔鬼”,认为接受、
   使用货币即意味着对自身修行的损害,“如果一个托钵僧接受了黄金或
   白银,那么他就必须在大家面前赎罪,那些金钱会交给某位关系较近的
   俗人去买生活必需品,因为僧人自己是不允许提供这些东西的。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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