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8 - 《社会》 2018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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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之桥上的迷失者
以成为货币”。相对于历史,齐美尔更关心是的货币观念内在的逻辑演
绎,尽管这种逻辑与历史并行不悖。
虽然货币在行使交换功能的过程中表达着经济价值,但交换的前
提是知晓交换比例,因此,成为货币首先意味着有度量功能。而一物能
够度量另一物往往意味着二者间有质的同一性,比如尺子之所以可以
用来度量线段长度,因为尺子自身也是长度的体现。同理,如果作为货
币的黄金能够用来度量小麦的价值,是不是意味着黄金与小麦间有共
同的质的属性?如果承认了这一点,就等于认可以金的形态出现的货
币有内在价值( 犻狀狋狉犻狀狊犻犮狀犪狋狌狉犲 )(客观的属性)。齐美尔否定这一说法,
在他看来, 1 克金 =10 斤小麦,意味着 1 克金占金的总量 犃 的比例等
同于 10 斤小麦占麦子总量 犅 的比例,此时, 10 斤小麦的经济价值就是
1 克金/ 犃 。也就是说金之所以能够度量小麦的价值不是因为金和小麦
有直接的关联,而是因为它们占各自总量的比例相同,即“在两种实质
不同的因素之间是可以发现同质性的,条件是这两种因素与第三种因
素或第四种因素具有同等的相关关系。这样,一种因素对于另一种因
素就是可计算的了。更进一步,不管两个人在外表特征上表现得怎样
不可比较,他们之间的相互关系可以建立起一种对等性;只要其中一个
对于某一第三者与另一个人对于某一第四者表现出同样的恨或爱、宰
制或服从,在他们的关系中就已建立起了某种对人格特性的可分析性”
( 犛犻犿犿犲犾 , 1990 : 146 )。齐美尔试图以此方式来证明,货币之能够成为
度量他者的工具并非由于自身有某种质的规定性(有内在价值)。这与
齐美尔把价值视为独立于主体与其对象的第三方、而非对象的性质有
关,由此,也与马克思的客观价值论产生分歧。
在马克思那里,黄金能够承担货币的度量功能,首先意味着金已成
为一般等价物,作为“货币商品”而出现。马克思( 2009 : 43 )认为,货币
商品有使用价值,并且,使用价值具有二重性:“当作商品,它有特殊的
使用价值(比方说,金可以镶牙,可以作奢侈品的材料等等,)但它又由
这种特殊的社会机能,取得了一种形式上的使用价值。”也就是说,金能
够能为度量其他商品的手段,是以金有自身的(特殊使用)价值为前提
的,这一价值由黄金本质上是贵金属这一事实决定。基于金的这一本
质属性,它才能够通过“交换”这一社会行为而最终成为一般等价物,这
也就是马克思说“金与银非天然为货币,但货币天然为金与银”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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