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56 - 《社会》 2018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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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在社会调查中更好地测量中国人的宗教信仰?


   同期调查报 告 的 结 果 相 近,如 犆犌犛犛2012 调 查 得 到 的 这 一 百 分 比 为
   85.6% , 犆犌犛犛2013 调查得到的该百分比为 88.6% , 犆犌犛犛2015 中该百
   分比为 89.5% ;该百分比在 犠犞犛2012 中为 85.2% 。尽管如此,这个题
   目的测量效度仍值得怀疑,这体现在 犆犉犘犛2014 的统计结果上,其统计
   的非信徒和非正式信徒加总的百分比为 77% ,比前后轮次同一调查的
   结果分别低 13.2% 和 9.7% ,也低于同期的其他调查。在数据部分已
   介绍过, 犆犉犘犛2014 是以神灵为选项提问信仰,在逻辑上,提问是否信
   神或信哪个宗教的神与提问是否有宗教信仰或信哪个宗派的内涵基本
   上是一致的,但不同的问法却产生了不同的结果。因此,以宗教派别作
   为设问和选项的题目设计很可能会遗漏信仰群体。
       接着,本文将比较不同调查中活跃信徒与不活跃信徒所占的百分
   比,据此评价宗教实践的测量方案。为了更清晰地展示不同问卷设计
   带来的数据变动,我们将聚焦表 7 中组织化的活跃信徒、未组织化的活
   跃信徒和不活跃信徒三类人,并以上述三类群体的加总( 犐+犐犐+犐犐犐 )为
   基数来比较不同轮次调查反映的宗教参与活跃度。表 7 呈现了活跃信
   徒占所有声称有信仰者的百分比,在 犆犉犘犛2014 和 犆犉犘犛2016 中,活跃
   信徒所占的比例较高且均在 80% 以上,相比之下 犆犉犘犛2012 中的活跃
   信徒仅占声称有信仰的受访者的 64% 。前文介绍过, 2014 年和 2016
   年的 犆犉犘犛 是分宗教类型来对该类型宗教的典型活动的参与频率进行
   提问,而 2012 年的调查只是笼统地提问参加“宗教活动/事宜”的频率,
   没有任何提示,因此得到的宗教活跃度很可能较低。为了佐证这一点,
   我们也查看了 犆犌犛犛2010 中宗教参与的数据, 犆犌犛犛2010 既对全部声称
   有宗教信仰者笼统地提问了其参与宗教活动的频率,也抽取了一部分
   受访者向其提问了一系列宗教及民间信仰活动的参与情况。数据结果
   显示,如果笼统地提问“参与宗教活动的频繁程度”,仅有 71.7% 的声
   称有信仰的受访者每年至少参与 1 次以上的宗教活动,而当提问一系
   列具体的宗教活动或崇拜行为时,在接受宗教专题调查的声称有信仰
   的受访者中,有高达 96.8% 的人参加过某种宗教活动或崇拜行为。由
   此看来,对宗教实践的活动提问得越具体、越细致,越可能观察到较高
   比例的宗教实践参与;反之则有可能低估宗教活跃度。这再一次反映
   出国内受访者对“宗教”一词的理解与其实际的信仰行为不统一———他
   们并不把自己的一些信仰行为看成是参与宗教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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