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52 - 《社会》 2018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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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在社会调查中更好地测量中国人的宗教信仰?
限制为在 2012 年、 2014 年、 2016 年调查中均成功接受访问的受访人
群。可以看到,表 5 和表 4 的分布非常相似,对有宗教信仰的人来说,
问法的改变对他们的影响不大,大多数样本均分布在对角线上(见标有
下划线的数字)。而回答所信的神和所信的教不一致的情况仍集中在
“佛道不分”上(见框内区域)。最重要的是,当 2016 年的调查重新使用
2012 年的 问 法 时,声 称 有 宗 教 信 仰 的 比 例 回 落 至 13.9% ( 100%
-86.1% ),更 接 近 2012 年 的 10.7% ( 100% -89.3% );此 外,有
16.8% ( 86.1% -69.3% )的 追 踪 受 访 者 在 2014 年 回 答 信 神,却 在
2016 年回答无宗教归属,这与 19% ( 89.3%-70.3% )的追踪受访者在
2012 年回答无宗教归属却在 2014 年回答信神的比例相当接近,而且
一半以上信神不信教的情况出现在佛教上,这也与 2012 年和 2014 年
的对比结果一致。
表 5 : 2014 年和 2016 年 犆犉犘犛 追踪受访者回答的宗教信仰的交互百分比
2014 年
2016 年 佛/ 道教 多重
菩萨 神仙 安拉 上帝 天主 祖先 信仰 无信仰 合计 样本量
佛教 6.1 0.2 0.0 0.0 0.0 0.3 0.2 2.6 9.3 1920
道教 0.1 0.1 0.0 0.0 0.0 0.1 0.0 0.2 0.6 114
伊斯兰教 0.0 0.0 0.7 0.0 0.0 0.0 0.0 0.1 0.9 180
基督教 0.0 0.0 0.0 1.7 0.0 0.0 0.0 0.5 2.3 479
天主教 0.0 0.0 0.0 0.0 0.3 0.0 0.0 0.2 0.5 106
其他宗教 0.1 0.0 0.0 0.0 0.0 0.0 0.0 0.1 0.3 56
多重信仰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1 18
无信仰 9.8 0.8 0.0 0.6 0.1 4.9 0.6 69.3 86.1 17771
合计 16.2 1.1 0.8 2.4 0.5 5.3 0.8 73.0 100.0
样本量 3342 231 157 501 93 1085 163 15072 20644
注:样本量为个数,非百分数。多重信仰的统计中不包括祖先崇拜。
为了进一步量化由 2014 年问法的改变带来的受访者信仰归属回
答上的变化,我们在表 6 中分别将五大宗教在三轮次追踪调查中各种
可能的回答组合进行分解。在表 6 的分解中,我们首先从全部追访样
本中分离出在三轮调查中回答一致的人群,即三次调查中均回答信仰
同一宗教 犐 的受访者( 犐犐犐 )或者均回答不信仰任何宗教的受访者( 犗犗犗 )
的百分比,至少从回答上看这部分人群的宗教信仰状态既未受到问法
改变的影响也没有时期变化。接着,我们分离出仅因 2014 年问法改变
而承认信仰宗教 犐 的人以及改口称无信仰的人。以目前的数据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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