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0 - 《社会》 2018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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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族与世界之间:莫斯对文明与文明研究的构想
历史不是单一国家的历史,又因为它总是覆盖绵长的时间,所以可以推
断出这些事实能证明接触应该同时是历史的和地理的。基于它们,总
可能推断出相当数量的直接或间接的接触,甚至在某些情况下还能在
一定程度上追溯谱系”(莫斯, 2010犫 : 62 )。
( 5 )所谓“文明”,在民族学上指不同群体和社会之间借用、共享、相
通的特征,而在社会学上则指与文明因素的分布相适应而形成的“社会
中的社会”。然而,作为被界定的现象,文明在历史和现实中不过是同
一组现象。综合民族学和社会学,引入历史学、考古学和哲学的方法和
见解对这组现象加以认识,可以发现,这组现象有分布上的地理范围
(并非全球化的)。在特定地理范围内,它有着自身的特征,这些特征的
主次格局造就了文明形式。 19 世纪中叶起,社会科学围绕国族建设的
需要形成了明确分工,这就使诸学科难以符合文明研究的需要。从这
个意义上讲,莫斯主张从人文科学的综合入手考察文明,也意味着他主
张社会科学通过超越国族界线,进入文明所代指的那个中间领域,从而
改变自身的状况。
( 6 )作为“超社会的社会”,文明也意指某一类“道德环境”。我们固
然可以将文明有层次地分为物质(包括技术)、制度和组织、精神诸方
面,但应当认识到,在所有这些层次或方面上,都贯穿着某种对社会性
的界定。这些界定,为诸文明体系内部所有意义上的共处提供了解释
和要求,这些解释和要求构成超社会道德生境,为社会与社会的相处提
供了关系伦理。在欧亚大陆,这些关系伦理可表达为世界宗教,在欧亚
之外,可表达在神话、巫术、区域崇拜等领域。不过,必须指出,对莫斯
而言,作为承载超社会关系伦理的文明实非局限于广义的“宗教”,而可
在物质、制度和组织、精神诸方面找到自身的显现。
( 7 )文明之间并不相互隔绝,相反,在历史与当下的现实中,文明区
域之间的互动频繁而密集,无论是在社会的层次,还是在超社会的层
次,“跨文明互动”发生于技术、故事和观念、贸易、思想、语言、知识、宗
教诸领域,其结果是,“神话、传统、货币、贸易、艺术品、技艺、工具、语
言、词汇、科学知识、文化形式和理念———所有这些都是流动的,相互借
用的”(涂尔干、莫斯, 2010 : 39 )。
我们不厌其烦地重申,莫斯的文明图景映衬出在国族与世界之间
做非此即彼选择的社会科学的天然缺陷,展示了人文科学文明研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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