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6 - 《社会》 2018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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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族与世界之间:莫斯对文明与文明研究的构想
1974 )。在《诸文明:其要素与形式》一文中,基于既有宗教史研究,莫斯
指出,宗教就是文明。他说,佛教是一种文明,因为它在历史上将印度
支那、中国、日本和韩国的道德和审美生活和谐融合在一起,甚至还将
西藏人、布里亚特人等民族的政治生活纳入在一个体系内。伊斯兰也
是一种文明,因为它能够很好地将一切都包含进忠诚,“从一个细微的
手势到内心最深处”,从伊斯兰王权和领域概念到伊斯兰政治国家。同
样,天主教也曾是一种文明,在欧洲中世纪,教堂和大学只使用拉丁语,
其思想领域充满着“普遍的”共同观念(莫斯, 2010犫 : 77-78 )。
五、结语
20 世纪 70 年代以来,社会科学出现了大量对国族和世界体系的
批判性研究,它们似乎已经澄清了当年困扰着莫斯的那些问题。然而,
莫斯半个世纪前围绕这些问题展开的思考,听起来却仍十分陌生。将
我们的陌生感归咎于莫斯理论的“过时”,必定是轻率的。莫斯在社会
人类学上的建树(尤其是他在《礼物》一书中陈述的交换概念),人们十
分熟知,但他有关文明的这些思考却迟迟没有得到关注。莫斯过世后,
他生前致力于解决的那些问题依旧存在着,更急切地需要得到清醒的
认识。出于对历史和现实的尊重,莫斯将文明界定为介于社会与世界
之间的体系,努力跳脱在法权(国族)和非整体性的经济体系(世界体
系)之外思考问题,而他的晚辈们却在形形色色新鲜概念的掩盖下,继
续扮演着这些体系的维护者的角色。他们习惯于将文明这个标签贴在
国族化或世界化身上,不能理解缘何莫斯用它来指介于二者之间的现
象、特征、形态和区域。
莫斯在其人生不同阶段所写的三篇有关文明的文章,篇幅长短不
一,形式各有不同,但在内容上却有着突出的连贯性,他所表达的认识
和主张 也 近 于 完 整。 这 些 认 识 和 主 张,不 代 表 莫 斯 思 想 的 整 体 面
貌———“莫斯的思 想 极 其 丰 富,无 法完 整 地 表 述 其 中 哪 一 个”(迪 蒙,
2003 : 199 ),但可谓是其整体思想的某种缩影。
在澄清文明概念时,莫斯的工作目标极其明确———它指向一组近
代以来对人类生活影响至深的观念。这组观念是由那些形塑国族与世
界这个对子的众多概念构成的。让莫斯的工作难度倍增的是,它们跟
他致力于重新定义的文明概念总是纠缠在一起,即使分离了,也藕断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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