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4 - 《社会》 2018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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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族与世界之间:莫斯对文明与文明研究的构想
之间寻找联系点,其关于借用和拒绝借用的考察,便集中表现了他的
“折中”。莫斯对于文明区域的论述与巴斯蒂安界定的“地理范围”几乎
完全对应,但他更侧重区域形成的双重动力———交流与封闭。这与他
对“基本观念”和“游移现象”的“折中”有着密切关系。
《诸文明:其要素与形式》一文在以上学术性色彩较浓的解释之后,
进入了其与“文明”一词的普通(流行)含义的互动上来。在这个环节,
莫斯借助流行观念表明,文明有三重含义:首先,文明确实有些像“心
态”,但它属于影响力超出国族疆界的“心态”。比如,当人们说到“法国
文明”时,意味着的东西总是比“法国心态”广一些,它们超出了法国的
疆界而延续到了弗兰德或者说德语的卢森堡。同样,“德国文明”也是
这样,不限于德国,至今仍是波罗的海国家占支配地位的文化。古希腊
文明、希腊文明(我们不明白为什么它的伟大不被人赏识)、拜占庭文明
(和希腊文明一样没得到足够的承认),其物品和思想都远距离传播过,
影响范围涉及众多非希腊民族(莫斯, 2010犫 : 70 )。
其次,在普通用法上,文明也可以用来指一个群体在心态、习俗、艺
术和科学等方面已取得的成功。这个用法也符合莫斯本人对文明的看
法,因为它含有视文明为传播事实的意思。一个群体在文明上取得的
成就,总会自发传播到另一些群体中去,这就使文明总是处于群体与国
族之间。例如,东方帝国的文明,一般指拜占庭取得的文明成就,既有
“拜占庭文明”中心,也有其外延。又如,“中国文明”主要是在中国疆域
内建立的,但在境外也有广泛影响,因而,将中国境外的相关事实描述
为中国事实也是正确的;在欧洲文明化之前,但凡中国文字、经典、戏
剧、音乐、艺术、礼仪以及生活方式所到之处都可以称为中国文明的事
实。中国文明的地理覆盖面,更包括了东南亚和东北亚的其他国家。
再如,印度文明是由婆罗门教和佛教两个部分组成的,这些广泛影响了
东南亚和东亚,梵语中的“地狱”( 狀犪狉犪犽犪 )一词,在距印度千里的印度尼
西亚,甚至是巴布亚—新几内亚等地也使用着。而且,印度教和佛教近
代以来也开始在欧洲传播(莫斯, 2010犫 : 70-71 )。
莫斯指出,既然文明是传播的,那么,混合和汇聚便可谓是文明最
突出的特征。为了表明其对文明混合和汇聚的赞赏,莫斯( 2010犫 : 71 )
充满激情地描绘了吴哥象征的“巫术的熔炉”。
吴哥城巴扬寺有名的雕带( 犳狉犻犲狕犲 )和无数的雕塑扬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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