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99 - 《社会》 2018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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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2018 · 4

   诠释出来的说法。这种做法的问题在于简化了米德的讨论。霍耐特所
   谓的三种承认形式,实际上是承认运动的三个阶段;换言之是一个线性
   的辩证过程。但米德对于社会化发展历程的讨论,并非是线性历程,而
   是两个基本阶段:从本能幼儿与重要他人的相处,到进入社会并与概化
   他人的共处。关于社会,米德则进一步讨论了法律、政治、经济、宗教等
   范畴。从社会学的角度来看,米德的理路很好理解,因为不论是涂尔干
   提出的社会分工,还是帕森斯或卢曼提出的社会次系统的功能分化,都
   指出“社会”不是一个同质物,而是由诸多人类关系领域所构成的复杂多
   元人类共存体。由此再回过头来看霍耐特的论证,就会发现他的承认形
   式区分将多样化的社会领域简化成三个接续发展的线性概念。人们可
   以很容易提出质疑:社会敬重必然是法律承认扬弃之后的更高阶段吗?
   两者难道不会并存、甚至冲突吗?只要举一个简单的例子,就可以轻易
   地看出霍耐特的承认形式区分存在的问题:一位保护黑道大哥,在帮派
   火拼中出生入死、杀敌如麻的杀手,可能会因他付出的独特贡献而获得
   黑道帮派的“社会敬重”,得到黑道共同体的承认, 7 但这种承认显然与法
   律承认相互抵触;换言之,社会敬重与法律承认不是线性的辩证扬弃发
   展中的两个阶段,而是两种不同类型的社会领域中的两类承认。两者之
   间不但没有扬弃的辩证进化关系,甚至还可能会有抵触关系。
       鉴于承认形式的三分有问题,因此,第三即关于承认负面状态的界
   定也值得商榷。霍耐特认为,“为承认而斗争”源自对承认关系的破坏。
   承认关系的破坏就是蔑视,并直接对应三种承认形式而指出三种蔑视形
   式。但霍耐特之所以要将承认概念加以社会理论化,是因为需要经验性
   地解释承认关系是如何构成的。所以承认的问题首先不在于其怎么被
   破坏,而在于其如何形成。在黑格尔看来,主体有不同的特质,故必须通
   过生死斗争才能达成承认状态。米德的理论亦探讨主体如何既有差异
   特质又能符合社会他者的行为期待因而相互承认( 犑狅犪狊 , 1985 : 114 )。两
   人都预设“承认如何可能”这本身就是问题。但在霍耐特那里,与其说是
   为承认而斗争,不如说是“为了不被蔑视而斗争”。亦即霍耐特认为,产

   7. 此处也许会遭到反驳,认为黑道不是整个社会,所以黑道的敬重怎么能称为“社会敬重”
   呢?但霍耐特提出的概念不是“整个社会给予的”敬重( 犵 犲狊犲犾犾狊犮犺犪 犳 狋犾犻犮犺犲 犠犲狉狋狊犮犺狋狕狌狀 犵 ),而
   是在社会关系当中产生、“具有社会性质的”敬重( 狊狅狕犻犪犾犲 犠犲狉狋狊犮犺狋狕狌狀 犵 )。因此黑道共同体
   的承认,的确可说是霍耐特意义下的社会敬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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