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96 - 《社会》 2018年第4期
P. 196
承认的社会构成
会世界中主体的形成原理与冲突原因。这补足了黑格尔的承认概念的
第一个问题。不过与黑格尔不同,米德的社会化理论将承认清楚区分
为三个阶段:爱,法律,团结。这解决了黑格尔承认概念的第二个问题。
至于第三个问题,造成冲突、为承认而斗争的负面状态,由于前述承认
过程的三阶段已明确区分出来,那么其三个对立面,自然也就成了为承
认而斗争的原因。霍耐特断言,三个承认的负面状态,即是三种蔑视形
式。爱的蔑视形式是身体施暴;法律的蔑视形式是法权褫夺;团结的蔑
视形式,等同于蔑视个人从共同体所获得的社会敬重,因此就是诽谤。
总而言之,霍耐特的承认理论可以明确归纳为三个命题。第一,个
人的主体性形成于主体间的承认关系,米德为此提供了经验依据。第
二,主体性形成有三个生成阶段,它们也对应着三种承认关系:爱(霍耐
特认为,这种爱还可以推及伴侣之爱和同伴友谊)、法律和团结(霍耐特
后来大多将第三种形式改称为“社会敬重”( 狊狅狕犻犪犾犲犠犲狉狋狊犮犺狋狕狌狀 犵 ); 4 第
三,一旦将三种承认形式 5 明确区分开来,那么三种相应的蔑视形式也就
可以一并提出,亦即身体施暴、法权褫夺、诽谤。这三个命题奠定了霍耐
特整个承认理论;霍耐特至今的所有理论工作,都是奠基在这套承认理
论之上的。承认理论也自此获得了当今学界广泛的重视。
(二)承认理论批判
在霍耐特的努力下,承认理论现在已被广泛视为一个重要的社会
理论。然而,如果要追问,霍耐特对黑格尔的承认概念提出的三个问题
是否获得解决,那么,就会发现这三个问题其实都还存在。
第一,霍耐特之所以认为承认概念需要加以社会学理论化,是因为
4. 关于第三种涉及名誉、声望的承认形式,霍耐特所用的术语其实并不太固定。在《为承认
而斗争》一书中,霍耐特将其称为“团结”。但是,毋庸讳言,“团结”这个词汇并不容易使人联
想到名誉、声望等 (王凤才, 2008犫 )。霍耐特也偶尔使用过“符合正当规范的成就”( 犔犲犻狊狋狌狀 犵
狌狀狋犲狉犚犲犮犺狋犳犲狉狋犻 犵 狌狀 犵 狊犽狉犻狋犲狉犻犲狀 )这个概念来描述这第三种承认形式,但显然不够精简。相比
较而言,霍耐特本人的以及今天大部分的承认研究文献,尤其是德语学圈,还是最常用“社会
敬重”来指称第三种承认形式,而且,社会敬重的确是更能精确而易懂地描述该承认形式内涵
的词汇。对此的详细探讨,见 犔狌犱狑犻 犵 ( 2012 : 278犳犳. )。本文循此,以下皆用“社会敬重”来指
称霍耐特的承认理论当中第三种承认形式。
5. 承认的“形式”、承认的“关系”、承认的“阶段”、承认的“模式”、或是承认的“结构”等等词汇,
霍耐特本人和诸多二手文献的使用似乎有点随意,并没有太多的定义与区分,大概都是对承
认进行分类时,为了语言通顺而给出的单位名称。本文对此也随之不拟多做区分。不过,下
文会对承认的形式(或关系、阶段、模式、结构等等)的三分多一些讨论与进行修正。
· 1 8 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