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76 - 《社会》 2018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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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可行能力视角看待障碍:对现有残障模式的反思与探索
“可行能力”这一概念既不仅仅指传统意义上的“客观”内容,例如
资源、制度、权利、机会等外部条件,也不仅仅指传统意义上的“主观”内
容,例如人们的精神状况或者心理状况;它反映的是各种因素综合作用
下人们的能力状况。以可行能力视角看待障碍意味着我们所关注的不
是某个具体的影响人们可行能力的因素(在残障研究中体现为导致障
碍的原因),而是人们可行能力的状况,尤其是所受的影响,这种影响是
在具体情境中的个体化的影响,也是各种因素共同作用下的影响,是整
体的、持续的且处在变化中的影响。对原因的探讨隶属于对影响的探
讨,因此,以影响看待障碍不意味着我们要放弃对原因的考察。每一种
障碍的产生必然有其原因,要改变其影响也必然涉及对原因的探讨。
因此,以影响看待障碍绝不排斥对原因的关注和分析,只是不再将其作
为认识障碍的唯一因素,也不再将其作为障碍的本质,而将影响作为识
别障碍的切入点以及理解障碍的核心,以此对障碍开展整体性的认知、
研究与应对。
也就是说,以影响看待障碍并不意味着我们只允许或只承认“障
碍”这个宏大而抽象的概念,不允许再做任何分类。相反,如前所述,可
行能力理论正是起源于对罗尔斯“物质主义”平等观的不满,起源于对
个体差异的重视。在考察和应对障碍的过程中,进一步的细分是必然
的,可行能力理论要求对每个个体的可行能力状况进行考察。使用“障
碍”代替“残障”并非排斥障碍内部的差异,而是反对以“残”分“障”。这
不意味着不允许遭遇障碍者产生基于分类的自我认同或者进行基于分
类的组织活动,更不意味着不允许在制定社会政策的过程中进一步细
分。打破依据原因对障碍进行分类的视角是为了更好地根据现实与需
要对障碍进行更为细致和准确的分类,修正目前的分类依据、分类方法
和分类结果,不让单一的、固化的分类(依据原因对障碍进行分类)对我
们认知和处理障碍产生负面影响。以可行能力看待障碍启发我们重视
各种信息,不以抽象的、固定的观点看待人,进而不以某一种可能引发
障碍的因素作为概括一个丰富的人的标签。
(三)为什么要以可行能力看待障碍?
目前在国内外都有学者试着将可行能力理论应用于残障研究,研
究思路大致可分为以下几类:第一类是以可行能力作为指标衡量残障
人 士 的 生 活 质 量,例 如 以 可 行 能 力 来 衡 量 其 健 康 状 况 ( 犎犪狉狀犪犮犽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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