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74 - 《社会》 2018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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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可行能力视角看待障碍:对现有残障模式的反思与探索
同、自我认知扭曲、缺乏性方面的机会等。如果我们将这些方面都纳
入,“障碍”的定义可能会非常冗长,而且很难确定和统一。那么,我们
如何更好地认识障碍呢?当代西方政治哲学对平等的讨论可以给我们
以启示。
美国哲学家罗尔斯的讨论开启了当代政治哲学对平等的重视,他
提出了一整套关于作为公平的正义( 犑狌狊狋犻犮犲犪狊犉犪犻狉狀犲狊狊 )的正义理论。
为了使人们不受自身利益及偏见的影响,罗尔斯在自己的正义理论中
将人们设定为站在无知之幕后面、品质能力和欲求大致相同的契约缔
结主体。可以说,罗尔斯有意抹去了个体之间的差异,他意欲处理的只
是外部资源的分配。但阿马蒂亚·森( 犛犲狀 , 2009 )指出,由于个体之间
存在差异,相同的资源可能会产生不同的效果。森还批评罗尔斯在平
等问题上的“拜物教”( 犳犲狋犻狊犺犻狊犿 ),即罗尔斯过分看重外部资源;而罗尔
斯之所以过分看重外部资源正是因为他不考虑个体差异,既然个体无
差异,那么相同的外部资源自然会带来相同的结果。因此,森的可行能
力理论对罗尔斯正义论的批评是双重的,而且这种双重批评互为表里:
首先,忽略个体差异所得到的图景并非人们实际的生活状况;其次,忽
略个体差异所得到的结果(资源平等)也无法实现真正的平等。森的可
行能力理论对罗尔斯正义论的批评既针对原因,也针对结果。当然,就
罗尔斯所担心的“偏见”问题而言,可行能力理论并非没有解决方案,例
如森提出以“开放的中立性”代替“封闭的中立性”。
另一方面,森对将主观感受作为考察标准的分析视角也提出了批
评。主观感受受到许多因素的影响,如果一个人的生活长期面临障碍
而且看不到任何改善的希望,他/她可能会出于无奈不再认为那是一种
障碍或者痛苦,而劝自己将其作为一种正常情况心平气和地接受;同
时,外界的说法也可能使人们认为自己所遭受的并非是障碍,而是自己
应得的或者是正常状况。因此,主观满意程度也不是衡量人们生活质
量的合适标准( 犛犲狀犪狀犱犖狌狊狊犫犪狌犿 , 1993 )。
由此,阿马蒂亚·森和美国哲学家玛莎·努斯鲍姆提出了当代政
治哲学中的重要概念———可行能力( 犮犪 狆 犪犫犻犾犻狋犻犲狊 ),即“人们实际上可以
做什么,成为什么”( 犠犺犪狋狅狀犲犮犪狀犪犮狋狌犪犾犾 狔 狋狅犱狅犪狀犱狋狅犫犲 )( 犖狌狊狊犫犪狌犿 ,
2006 , 2010 )。 森 ( 犛犲狀 , 1979 )在 坦 纳 人 文 讲 座 ( 犜犪狀狀犲狉 犎狌犿犪狀犻狋 狔
犔犲犮狋狌狉犲 )中 提 出 了 “可 行 能 力 ”( 犮犪 狆 犪犫犻犾犻狋犻犲狊 )这 一 概 念;努 斯 鲍 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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