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81 - 《社会》 2018年第4期
P. 181
社会· 2018 · 4
由此,一方面,社会模式使残障研究和残障权利运动取得了巨大的突破
和成就;另一方面,社会模式的崛起彻底否定了生理模式,并且在一定
程度上导致现有的社会模式走向极端、片面和单薄。正如莎士比亚所
指出的,社会模式在发展过程中产生了避谈个人体验尤其是生理体验
的负面效应。生理—社会的二分法很容易让我们想到社会性别领域中
的革命性发现———“性”( 狊犲狓 )和“社会性别”( 犲狀犱犲狉 )的区分,但性别研
犵
究已经逐渐超越了对生理特征“承认—否认”的二元对立态度,对性别
的存在形式、形成过程和作用机制有了更加准确和深刻的洞察。性别
研究的历史发展、理论探索和现实经验都可以给残障研究以启示。对
障碍的认识不应该仅限于“生理—社会”这两个选项的两端:强调社会
责任不必然走向否认个人体验,强调个人体验也不意味着放松对社会
的要求。那么,这两面如何统一起来呢?
一方面,以可行能力视角看待障碍不再把着眼点放在障碍产生的
原因上,而是聚焦于人们的实际遭遇;它的基础不是任何一种原因,也
不以任何一种原因命名,因此它既不需要坚持也不需要反对或者回避
对任何一种原因的探寻。相对于“物质主义”平等观,可行能力理论最
重要的改进在于它重视影响人们可行能力的具体因素。因此,以可行
能力来理解障碍并非不重视原因,而是看到各种因素复杂的、综合的、
动态的作用机制,因而反对将某种因素统一地等同于障碍,不以一种因
素遮蔽其他因素,进而对影响可行能力/造成障碍的过程和机制进行整
体性、个体化且精准的认知,让障碍研究超越在原因上各执一端、非此
即彼的斗争。以可行能力视角看待障碍超越了“原因”的层级,进而超
越了不同种类的原因内部的斗争,不再陷于生理原因—社会原因的二
元对立。
另一方面,以可行能力视角看待障碍既是描述性的,也是规范性
的。可行能力理论的目标是提高每个人的可行能力或者说保障每个人
的基本可行能力,以可行能力视角看待障碍意味着考察每个人的具体
情况,发现人们的具体需求,提供人们所需要的具体支持,其中势必有
大量的内容指向社会。可行能力理论不仅强调识别个体需求对人们生
活质量的影响,而且指出提高人的可行能力是全社会的义务。可行能
力理论强调的是社会正义,而不仅仅是个人能力;可行能力理论本身就
是一种社会正义理论,它的目的是为了使人们拥有与人类尊严相匹配
· 1 7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