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50 - 《社会》 2018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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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渡治理情境下的中国社会服务困境


       (三)理论回应与解释框架
       在不同的治理情境中,由于所面对的环境以及自身专业发展不一
   样,社服组织和社工所拥有的自由裁量权以及专业化的程度也不尽相
   同,进而影响到社服组织及社会工作者所提供的服务。
       从西方治理理论和社工发展的阶段来看,传统公共行政时期、新管
   理主义时期、第三方治理分别代表了不同的发展特征。在传统公共行
   政管理时期,社会工作者以个体的形式参与到公共服务,社会工作者的
   自由裁量权受到行政力量的限制。但是这个时候社工专业处于行政发
   展时期,社工不仅受到行政力量的限制而且自身专业化也没有得到很
   好的发展,社服组织所提供的服务的空间相对较小。第二个阶段,在新
   自由主义和新管理主义的影响之下,市场化的运作进入公共服务领域,
   出现政府购买服务,用外包等方式对于公共服务进行购买,以提高公共
   服务提供效率。在借鉴其他学科知识的基础之上,社工结合专业价值
   伦理,其专业化发展处于空前发展时期。在这样的背景之下,新管理主
   义时期的社工出现多领域发展的态势,既有临床取向偏重个案管理的
   社工实践,也有以社区发展为目标的社工探索。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之
   下,社服组织所拥有的积极自由裁量权受到政府以及项目指标的限制,
   其服务选择空间受到影响。第三方治理是社服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理
   想状态,在拥有自由裁量权以及专业化足够发展的前提下,社服组织拥
   有一定的行动空间,能够在专业性的影响之下,有序参与到公共服务供
   给过程,这个时候的社服组织拥有与其他主体平等对话的权力,能够在
   第三方治理中扮演自己相应的角色。
       但当前我国的社会服务处于过渡治理情境中,这种过渡治理情境
   从传统的公共行政脱胎而出,有可能转向新管理主义,也有可能转向第
   三方治理。此时社工拥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但是由于其服务选择受
   到外部力量的影响,购买方的利益诉求、项目指标的要求以及服务对象
   的要求都能够影响自由裁量权选择。在家综服务中,自由裁量权变为
   一种为求得自身生存和发展的规避风险的工具,进而影响到社会工作
   专业性的发展,消极的自由裁量权获得较大发挥。社会治理创新给了
   社工或者政府购买社会服务更多的可能性,但是这种转变无经验可循。
   现阶段,基本上是在往新管理主义发展,但我国的治理情境本身与新管
   理主义也有一定程度的张力。社服组织缺乏与政府对话的专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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